关于做好2017年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9-29 14:32:17  浏览次数:717
院内各单位:
为规范校内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校内项目的完成质量,现就关于2017年校内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校内项目的结项范围为2017年校内立项、完成日期在20179月份和2016年未结项的校内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二、结项程序
(一)结项初审
项目主持人所在系部负责申请结项项目的初审工作。要组织所在单位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成立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结项初审,并出具初审鉴定意见。
结项初审应按要求从严把握,对有剽窃现象、研究报告篇幅过小、质量过低、与立项预期目标严重不符的研究成果,不予通过初审。
项目主持人对申请结项项目必须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必须是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等出具的简明版检测结果。
(二)结项复审
学院组织成立校内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通过系部初审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结项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和匿名评审。
三、结项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结项申请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将各项材料装入牛皮档案袋,并将结项申请书第一页粘贴在档案袋上。材料包括:
1、结项评审书(见附件)。
2、项目主体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
3、支撑材料:已发表的相关论文复印件或采用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如领导批示、获奖情况等的证明文件。
4、查重报告(简明版)。
5、重要变更申请及获准批复原件。
结项申请材料电子版材料电子版(结项评审书及研究报告)发送至邮箱:nynzykyc@sina.com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通过系部结项初审的项目务必于1013号下午下班前报送至学院科研处(综合楼207房间)。
科研处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