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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学部教研室活动制度

  为了保证教研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科研水平,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发挥团队协作精神,特制定本部门教研活动制度。
 
  一、各教研室原则上两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如有需要,要随时组织教研室全体教师开展教育教研活动。活动主题由部门主任或者教研室主任确定。教研室活动要有详细记录,以便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各教研室应在每学期初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期授课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教学和教研活动要尽量按计划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严格考勤制度,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提前经部主任及教研室主任批准方可,不得无故缺席。
 
  四、为充分利用集体智慧上好每一节课,每学期教研活动必须进行至少3次集体备课。集体备课的内容详见《思政部集体备课制度》。
 
  五、每学期的教研活动应有2项以上的研究专题,1次左右的教学经验交流。
 
  六、每学期的教研活动中至少要有3次以上的听评课反馈活动。听课记录分析要切合实际,有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和做好详细记载。
 
  七、坚持听课制度,思政部主任听课不少于4次(8学时),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12学时);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不断改进教学。
 
  八、每学期末,要认真检查总结教研活动的完成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九、各教研室每年至少要举行一次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并做好总结工作。
 
  十、各教研室每位成员要认真完成教研活动所安排的各项任务。每位教师参加教研活动的情况,作为教师平时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