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5-12 19:18:09 浏览次数:444 |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 号)精神,为做好 2023 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a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b 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c 获得博士学位;d 年龄未满40周岁〔1983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已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以及本计划资助者,不在支持范围。
二、申报类别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实行分类评价,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软科学、技术服务和转移四类。申请者申报选择其中之一,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如“申报类别: 基础研究”,不能多选。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申报要求及受理时间
1.创新人才计划网上申报工作依托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简称“云平台”)进行,同时报送 2022 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 1,以下简称“申请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附件2)纸质材料。
2.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1项。为支持国家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决定给予每个中心 1 项申报名额。对于验收未通过或延期验收的计划承担高校,适当缩减申报数量;
3.因涉及限额需评审、公示等程序,请申报者及时与科研处联系,并于6月6日前完成系统中信息填写,提交纸质材料。
4.纸质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 60 个页码(包括相关证明附件材料)。报送《申请书》1 份(A4 纸型,云平台打印生成自评计分表装订附后)、《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人科研基础简表》1 份(见附件,须与申请书信息一致,A4 纸型双面打印限 2 页);
电子讲稿不用报送纸质文档。
本通知及有关电子表格,可在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www.rcloud.edu.cn。
联系人:廖老师15838766706
办公地址:综合楼321室
科研处
2022 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