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2-22 16:04:20 浏览次数:564 |
各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省教育厅决定启动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设立选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见附件)。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的申报,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题目。申请人也可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课题进行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体现具有原创性、开拓性的学术创新价值,深入阐释中国奇迹背后的道理、学理、哲理,着力推进具有中原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应用研究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申报资格 (一)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者必须为学校在职教师,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并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应用性研究课题的申报,提倡并鼓励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课题研究。 (二)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三)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1个研究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项目。 (四)离退休教师、学校在校学生可以作为研究人员参加课题组,但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 (五)课题组成员不得超过6人(不包括主持人)。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 2、已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者; 3、已承担省教育厅其他计划内科研课题的主持人; 4、所主持的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近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限额 我校不超过8项。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资助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省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申报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匹配经费。指导性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由申报单位统筹解决。 (三)项目申报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以下25个学科:1、马克思主义理论;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四、申报流程 请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下载填写《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请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申报表格设置了“宏”,隐藏个人信息便于专家评审,建议申报人备好相关材料一次性填写完毕,反复修改易出错误。 因涉及限额需评审及公示等程序,请申报者于3月10日之前将纸质项目申请评审书报送至科研处。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二)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 联系人:廖老师15838766706
附件:附件: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科研及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2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