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8 16:01:14 浏览次数:504 |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水平,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和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有关精神,结合我省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1 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报范围原则上需要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2019年以来完成,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 获得市县级(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或校级(高等职业学校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
二、奖项设置
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40项、二等奖160项,总计202项。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评奖条件
(一)成果内容
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健全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主要包括: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加强教学组织管理,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提升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水平等方面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成果要求
申报 2021 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国内或省内首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或者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具有重大应用推广价值。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在市(区、县)内产生重大影响,具有较大应用推广价值。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成果为教材(包括电子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从正式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三)成果形式
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四、成果推荐
(一)推荐名额
我校限报1项。
(二)评审程序
现向各单位征集专家库人选,有关要求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工作严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严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安排,无学术诚信问题,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业绩突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近五年主持厅级重点课题或省部级课题一项及以上,获得厅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一项及以上,专业核心期刊论文二篇及以上。
3.坚持自愿原则,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及评审纪律要求,坚持公平公正,能够按时保质完成评审任务,所在单位能够为其提供有关支持和条件保障。
4.省职教专家、教学名师等优先推荐,获得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主持人及成员前3名、中原教学名师(职业教育领域)等不受推荐指标限制可直接申报并入库。
(二)推荐名额
我校限额2人。
五、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用A4纸印制,包括:
1.《2021年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荐书》(见附件,具体填报要求见附件)。
2.项目研究成果主件(研究主体报告、教材、专著样书一本或一套,研究主体报告不能以“反映成果的总结”或“课题结项报告”替代)。
3.《河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专家库推荐成员信息表》(见附件)。
申报材料请参照以上材料清单,按照“一人一档”方式整理(一式两份,档案袋上注明是专家库或成果材料、单位、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以上内容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请将纸质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
联系方式:
廖老师15838766706。电子邮箱:nynzykyc@sina.com。
附件:1.1770.htm
科研及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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