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河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8 14:57:56 浏览次数:421 |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协“海智计划”实施方案》,现就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科协海智计划资助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
2.具有省海智工作基地、工作站,能够独立开展海智计划活动的法人单位;
3.具有中国科协海智计划工作基地,能够独立开展海智计划活动的法人单位;
4.申报项目有诺贝尔奖获得者、海外高层次人才参加的优先考虑。
二、项目设置
(一)海智学术交流类。聚焦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应用型关键技术、卡脖子技术等,举办的高水平、综合性的国际学术会议、讲座等。
(二)海智协同创新类。围绕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谋篇布局,开展的以技术合作研发为目的活动及工作。
(三)海智项目路演类。面向产业园区、企业等发展需求,围绕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举办的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项目路演类活动。
三、资助额度及项目周期
(一)资助额度
省科协对于入选项目视情予以不同额度的经费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项目总数量不超过5个。
(二)项目周期
资助项目需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申报评审流程
1.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2.省科协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与资助金额。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单位。
3.接到入选通知10天内,入选单位需与省科协完成签订项目资助合同,否则视为放弃资助。
4.签订资助合同后,项目单位按财务有关规定提供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相关材料。
五、经费使用要求
1.资助经费需在项目申报书和资助合同中写明的范围内支出,符合财务相关规定。
2.项目申报单位需为资助项目的主办或承办单位,资助经费在申报单位支出。
六、监管和绩效评价
1.省科协负责对入选项目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于违反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
2.入选项目执行单位在项目结束30天内向省科协国际部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经费使用明细、发票复印件等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视频或图片、新闻报道及参会人员信息等)。
3.入选项目执行单位须配合省科协开展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省科协资助项目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七、申报方式及期限
申报者请于2021年10月12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nynzykyc@sina.com。
联 系 人:廖老师15838766706。
附件:1.general?id=39765
科研及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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