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5-18 15:31:09 浏览次数:384 |
各单位:
为增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高校科技工作者加强基础研究、开展原始性创新与前沿探索,培养科研学术骨干,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教科技〔2019〕234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类别
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按研究类别分为应用研究计划、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研究计划。按资助方式分为资助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项目经费预算标准为3-5万元。资助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省财政适时下达,指导性计划项目研究经费由承担学校自筹解决。
二、项目申报条件
所申报的项目及项目负责人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第六条至第八条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申报项目的研究领域内有突出成绩。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一定的科研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能作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1个项目,作为主要参加者原则上不能超过2个项目。各申报项目均应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科学分工,通力协作,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校或与企事业单位联合攻关。个人单独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4.鼓励青年教师申报。承担省级(含)以上财政支持的项目和教育厅科研计划尚未结项或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已经获得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
5.鼓励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人员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6.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即2023年12月31日完成。
三、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通过所在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云平台(参与建设高校通过各学校子域入口登录,未参与建设高校通过云平台入口登录),下载《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计划申请书》(2021版)。申请书填写完成并经过检查保护后,通过云平台进行在线提交,由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2.云平台申报审核提交时间:2021年5月17日-6月14日。科研处需对材料进行评审及审核,请申报者及时提交。
四、项目申报限额及要求
1.为保证项目质量和效益,分计划类别实行限额申报(基础研究35%、应用研究55%、软科学10%,各单位分配名额详见云平台)。具体数量主要依据近三年各高校填报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2018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我省关于实施高校分类发展的意见等因素综合确定。
2.为支持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给予每个全国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2项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
3.为推进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河南省高校众创空间、河南省大学科技园建设,给予每个中心1项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给予每个基地1项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给予每个众创空间1项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给予每个大学科技园1项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
4.为加强各类科研计划(基地)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给予通过结项并考核优秀的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1项基础(应用)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给予通过验收并考核优秀的高校众创空间建设项目1项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名额。
科研及对外合作处
202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