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南阳市第十一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3-23 12:50:48  浏览次数:564
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全市广大青年社科工作者建言献策、述学立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中共南阳市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阳市第十一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的成果和荣誉具备下列条件中3项(含3项)以上者,可以作为评选对象。
1.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成绩显著,作为主持人其成果获得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ー等奖1项(含1项)或二等奖2项(含2项)以上;
2.在本专业核心期刊或省级以上报纸发表2篇(含2篇)以上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
3.独著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专业学术著作(合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
4.主持并完成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社会科学项目,且该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5.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成果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
6.积极主动进军网络主战场,建有个人自媒体账号,同时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中央、省重点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理论文章2篇(含2篇)以上;
7.积极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等为主题的社科普及基层宣讲,宣讲场次8场(含8场)以上,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
8参与完成的社科普及规划项目、活动、作品获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表彰,具有较高的传播价值;
9.业绩突出,被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在社会科学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组织推荐
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选组织工作。各县市区推荐人选,由县市区社科联(分会)会同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送。
往届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再参选。
三、申报要求
1.推荐材料包括:《南阳市第十一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表》(见附件,亦可在http:/www.nyskl.org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任职资格证、社科研究成果、社科普及成果等的原件1份及复印件一式9份。
2.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
3.材料报送地点:雪枫校区培训楼111室。
 
 
科研及对外合作处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