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4 11:23:21  浏览次数:463
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关于评选2020年度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的通知》(教职成〔2020〕256号),决定开展2020年度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职业教育特色鲜明,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成果。各单位组织推荐的教学成果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包括: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在科学合理设置专业、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推动示范专业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在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在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5、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在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制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6、建立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在深化内部质量制度建设、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探索第三方评估评价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7、完善教学条件,在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改善实习实训设施、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加强教科研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形式
(1)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项成果;
(2)已公开出版的职业教育类专著(独立作者,不包括教材);
(3)通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职业教育教材(包括省规划教材、省实验教材等);
(4)未公开出版、发表,但已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采用的调研咨询报告,或在省级及以上有关学术会议上交流的教研成果(需提供市级以上单位出据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不得申报)。
2.申报人资格。申报人须是正在从事职业教育工作的人员(含教师,教育行政、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人员)。
3.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实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负责制。每个成果,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限6人以内(不含主持人)。各类形式的成果必须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申请和推荐。
4.已获国家级、省级奖励者不再申报,已获得过南阳市其他成果类奖励者不再申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1)未按照规定程序申报、推荐的;(2)不符合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对象、内容与时限的;(3)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推荐材料以及规定的附件不齐全的;(4)存在权属争议,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行为的。
三、评选组织及奖项设置
南阳市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由市教育局负责评审和认定。为切实做好评选工作,市教育局成立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制定评审实施方案,遴选、组织专家组,负责评审的日常工作。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
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5%、25%和30%。获奖的优秀教学成果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一)申报程序
各县(区)教体局负责辖区内申报单位参评成果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对本单位参评成果进行初审后直接报送。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所有纸质材料必须用A4纸双面印制后装订。每项成果单独装袋,并将申评书首页作为封面。
2.申报人需填写《南阳市2020年度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申评书》(见附件2),上报1份。
3.项目研究成果主件(研究主体报告、教材、专著样书一本或一套)。课题类成果请提交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
4.参评的每项成果须出具“查重报告”,查重报告须是由正规的论文检测系统如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三个系统出具的简明版检测结果,参评成果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30%(含),“查重报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南阳市职业教育教改结项课题可以不必提供。
除教材、专著外,其他申报材料一律不返还。
请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1月17日前将汇总后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及电话:廖老师 15838766706
 
附件:
 
科研及对外交流合作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