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组织申报2016年度南阳市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2-8 16:38:39  浏览次数:848

宛 知〔2017〕1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南阳市专利奖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知识产权办公室)、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南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鸭河工区、管庄工区委员会、各专利代理机构:
  为奖励在我市自主创新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鼓励和调动我市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专利技术在我市的实施应用,提高科技创新和专利保护水平,加快建设创新型南阳,市政府颁布了《南阳市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根据《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启动2016年度南阳市专利奖励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一)南阳市专利优秀奖。 
  (二)南阳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 
  (三)南阳市发明专利授权奖。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专利奖的专利,必须是本市单位或个人拥有的,或在本市实施的且无专利权属纠纷,无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的有效专利。对已获得国家、省级专利奖项的专利不得申报南阳市专利奖。 
  (一) 南阳市专利优秀奖的评奖标准是: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方可参评。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有重大创造,对促进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突出作用;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结构、形状或者其结合有重大技术创新,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外观设计专利是在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上具有适于应用、富有美感的新设计。以上三种专利实施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南阳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评奖标准是: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发明人,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刻苦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在发明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了重要贡献,或在关键技术和技术难题的解决中有重大技术创新。发明技术水平高,其发明专利在我市实施后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专利方可参评)。 
  (三)南阳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参评专利是授权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包括国外专利)。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南阳市专利优秀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南阳市专利奖申报书。 
  2、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有效性证明。专利有效性证明应当是国家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代办机构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或专利法律状态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 
  4、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证明(通过审计的年度财务状况表),社会效益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申报南阳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南阳市专利奖申报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任职证明。 
  3、与本人有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4、专利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南阳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应提交下列材料: 
  1、南阳市专利奖申报书。 
  2、发明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权人的有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居民身份证)。 
  4、《南阳市专利奖励资金申请表》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或推荐单位按要求填写统一格式的申报书,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有效、真实的材料,报送所属县区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相关专利代理服务机构。 
  (二)各县区专利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奖标准对参评项目或候选人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南阳市知识产权局)。 
 五、评奖名额及期限 
  (一)南阳市专利奖实行限额奖励。专利优秀奖每县区及相关单位推荐不超过2项;优秀专利发明人奖每县区及相关单位推荐不超过2人。 
  (二)南阳市发明专利授权奖授予本年度获得国内和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各县区及相关单位2016年度所有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都可申报。
   请各县区及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于2017年3月15日前按上述申报材料顺序并添加目录,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南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必须同时报送电子件(相关表格可以到南阳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告栏中下载),不报送电子件不予受理。按照《南阳市专利奖励办法》要求,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颁奖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17-zhuanlijiang-fj1.doc
     2、 2014-12-fj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