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九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30 10:23:38 浏览次数:1089 |
各省辖市社科联,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等院校、党干校,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广大社科普及工作者的创作热情,促进公众人文素质的提高,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第九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力求通过评选,评出方向、评出水平、评出成果,进一步繁荣我省社科普及作品创作,助推文明河南建设。
二、评选范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出版、发表、播发的下述社科普及作品,以及省外公民以河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为内容出版、发表、播发的下述社科普及作品,均可申报本次社科普及优秀作品评选。
(一)图书:国内公开出版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社科普及图书,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
(二)报刊发表的作品:在国内公开发表或经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报刊上发表的社科普及作品,以及取得成效的社科普及论文、研究报告、教育科研论文等。
(三)广播电视节目:在地市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发的原创社科普及节目。
(四)丛书、套书:丛书(或称文库,每个选题各自独立成本)每个选题为一种。套书(几本为一套,合成一个体系)每套为一种,只有全部完成出版后方可参评。
(五)音像制品、图片:正规出版社出版的CD、VCD、DVD等社科普及音像制品及图片(附文字说明);未正式出版,但在实践中效果明显的社科普及讲座音像制品及图片(附市厅级单位证明和讲稿或图片文字说明)。
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及往届申报过的社科普及作品,不再申报参评;境外出版的、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社科普及作品暂不参加本次评奖活动。
三、作品参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和实用性,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能启迪智慧,激励人们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社科普及作品。
(二)在普及社科知识、提高公众人文素质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社科普及作品。
(三)图书编校质量达到新闻出版总署颁发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作品受众面广,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可附有关证明材料)。
四、评选分类及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分为哲政类、经管类、文教类、历史类、音像类五个类别,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
五、奖励办法
向获奖者颁发河南省社科普及优秀作品获奖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获奖优秀作品向全国相关评选部门推荐;评奖结果向作者单位通报,作为业绩考核、职称晋升的依据。
六、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材料要求
申报者认真填写《第九届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申报表》,每件作品和申报表各一式2份(含1份原件),音像作品文字稿一式2份并附光碟或U盘1个(盘)。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将申报表粘贴于档案袋正面。
(二)报送时间、地点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于2016年6月13日至17日统一报送省社科联普及处,过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社科联普及处 张 勇
电 话:(0371)63617253
地址:郑州市丰产路23号 邮编:450002。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有意申报的老师,请认真阅读以上文件,严格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把申报材料交到学院科研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