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阳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5-27 17:34:00  浏览次数:1031
中 共 南 阳 市 委 宣 传 部
 
南   阳   市   教   育   局
 
南阳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宛宣文〔2016〕37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南阳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局,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全市广大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讨,推动全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南阳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关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专著、论文及调研报告等均可申报参评。重点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探讨当前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对策,推动新时期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发展,主要包括:学校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途径和方法;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新时期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学科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与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学校党的建设;学校政工队伍建设等。
二、评选条件
1、参评的研究成果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紧紧围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的主题;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工作实践有较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3、主题明确,论点突出,论证充分,材料翔实,文字流畅;
4、2015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均可参评。
三、奖项设置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对报送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篇,对获奖者颁发证书。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全省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并精选部分优秀研究成果编辑出版。
四、有关要求
1、参加评选的单位以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会员单位为主,每个会员单位参评成果不超过2篇。
2、研究成果以单位名义申报参评,提供成果原件并认真填写申报表,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研究成果和申报表各报送一式10份。
3、申报参评的研究成果必须为申报作者撰写,不得抄袭、从网络下载或重复提交相同内容的论文。
4、请各单位将参评成果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市委宣传部文教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yxx666@126.com。电子版格式要求:电子版用word格式,标题用宋体小二号字加粗居中,单位及姓名用楷体四号字居中,文章摘要和关键字用宋体五号字,起始行缩入两个字,行满两端对齐。正文用宋体四号字,标题加粗。页面上边距2.8cm,其它2.5cm,行距23-25磅,字数控制在2500-5000字为宜。
联系人:徐明洲  陈  沛  电话:63399352。
 
附件:南阳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研究成果评选申报表附件.doc
 
 
                                                         中共南阳市委宣传部
                                                           南阳市教育局
                                                 南阳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有意申报老师,请认真阅读以上文件,严格按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25日之前把申报材料交到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