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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概况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总务后勤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6-12-29 8:52:22  浏览次数:975
一、水电管理与服务保障
(一)水电管理服务办公室职责
学院后勤服务中心下设水电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水电办),负责全校水电管理与服务工作。
1、积极宣传上级有关政策和法规,根据《电力法》和《水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我校水电管理的措施和制度。
2、科学制定学院近期和长远水路、电路的规划、设计。
3、对学院水电线路的改造和维修项目进行论证,拟定具体方案,经学院批准后组织施工。
4、负责全校外租商户、校内实体、生活区住户水电的抄表计量,并督促收交水电费。
5、负责全校水电维修工作,保证正常供应。
6、负责全校用水、用电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师生用水、用电安全。
7、每月定期召开水电工作会议,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月水电工作。
(二)水电费计量管理
1、水电办对供电局、水务集团和节水办等相关单位负责,在新校区、校本部、生活区、武侯路综合市场配备完整的总电表、总水表。业务主管部门每月抄表时,必须由水电办工作人员陪同抄表,准确记录各区当月实际发生的水电总数。
2、生活区住户、校内各服务实体、门面房租房商户,均由水电办统一装表、计量、收费。
3、水电办统一建立各用水用电户的分户档案,实行微机管理。
4、水电办每月20日前必须对各用户进行抄表,抄表时要求集中抄表,保证抄表数据准确;抄表使用水电办统一印制的“水电量抄表统计表”,抄表数据必须当天输机。
5、根据“水电量抄表统计表”,结合实际用水电户的情况,每月要逐户核对,保证用户水电费回收达到100%,若当月抄表有未收费的用户,必须由水电办在核实情况后,注明未收费的原因,并由当事人签字,存档备查,以便督促限期收缴。
6、“水电费抄表统计表”及微机上的水电明细资料,严格管理,长期保存,记录要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和涂改。
(三)水电费收缴管理
1、每月水电办协同水务集团、供电局(所)、节水办,认真登记我校当月用水、用电总量,核准当月水费、电费后,由财务处在总务处包干指标内统一进行划拨,并由总务处与校财务办理手续,水电办同财务处要互相通报情况,避免重复付款。
2、生活区住户用水由市水务集团负责抄表、缴费;用电由委托的物业公司抄表、缴费。住户室内的水电维修服务由物业公司负责。生活区公用部分的水电管理与服务由物业公司代管。
3、各用电户(生活区住户、校办实体除外)统一由水电办收取水电押金。一般情况下,水电押金的数额不低于两个月的水电费。一般用电户交纳100-200元;三相电用户不低于300元;饭店等特殊行业应交纳1000-3000元。
4、校内各经济实体或承包经营单位、商户水电费收缴办法:每月20日以前由水电办统一对当月用水用电量进行计算,而后发放当月“水电费收缴通知单”,限当月三日内到水电办交纳费用。逾期不缴者,每天加收1%滞纳金,逾期三天者做停电处理,再接电时加收手续费20-30元。
5、建筑工程队水电费收缴办法:建筑工程队在我校施工时,由各工程队自备水表、电表,每月由水电办统一计费并发放“水电费收缴通知单”,由工程队负责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水电办负责通知到财务处,财务处负责办理收费手续,同时财务处向水电办出据回收收款收据,以备下帐。
(四)水、电料管理
1、水料、电料的购入:水电办在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行情的基础上,在充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批量购置我校所需的一切水料、电料,购进后由各级主管人员签字,保管员验收后填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建立明细帐。
2、水料、电料的领出:学校公共部分(新校区、校本部路灯、楼道、厕所、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路灯、厕所、老干部活动室、综合市场路灯、厕所等)所需的水料、电料,在经有关主管人员批准办理出库手续后,可到保管员处领取。
3、其它单位所需水料、电料需配备安装时,由各单位自行购置,水电办负责安装。
4、水、电设备责任划分:
(1)新校区、校本部、生活区、武侯路综合市场路灯、厕所等公用部分由水电办负责。
(2)各出室(系、部)所属的办公、实验实习场所等,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校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3)各班教室、宿舍由各班主任负责;新生入校前,教室、宿舍由水电办统一负责配置;学生实习或毕业离校前,由水电办对教室、宿舍统一检查,发现损坏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进行经济处罚或追究当事人责任。
5、电工工具的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水电办统一为水电工配备必需的水电用具,造册登记入帐属学校固定资产。
(2)水电工具老化、客观损坏后,以旧换新,并及时冲减帐务。
(3)因人为因素丢失、损坏者由水电工负责赔偿。
(4)水电工具不得随意外借,若因特殊情况需外借者,由水电办负责人申请,总务科长批准,用后立即收回。
(五)水电维修服务及水电供应
1、水电维修服务
(1)改善服务态度,实行有偿服务,产权属个人的房屋,水电自用部分实行有偿服务维修。
(2)学校公用部分1000元以下的维修从包干经费中解决,单项水电维修工程超过1000元的由总务科写出报告,经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解决。
(3)新增部分由总务处写出报告,经有关领导批准后,费用由学校解决,水电办负责施工。
2、水电供应
(1)水电供应根据需要和节约的原则,采取定时供应,水电工分院负责,实行昼夜值班,满足职工、学生的需要。
(2)水电工抄表后,增加透明度,做到公平、公正、合理,对用户提出的咨询,给予热情解释。
(3)水电路损坏后及时维修,各单位、各用户填写“承办工作通知单”后,急办的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一般做到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过周。
(4)水电工作人员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对用电、用水单位或个人吃、拿、卡、要或在服务中拖拉时间、消极应付,如有上述问题用户可向水电办、校方投诉,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进行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直至纪律处分。
(5)水电办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学生发放“征求意见卡”,对提出的意见、合理化建议,一定虚心接受,并立即拿出整改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六)学院公用部分用水、用电管理
1、学校公用部分由学校水电办负责,逐步改造,解决长明灯、长流水问题。
2、学校公用部分的用水用电,水电办核定用水、用电计划,水电工分片负责,责任到人,每月根据完成情况实行奖惩。
3、实行水电工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对全校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详细记录,发现问题或故障及时汇报并维修。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节约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若因擅离职守或工作马虎造成停水、停电,不能保证正常供应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处以经济处罚。
4、校内各单位的办公场所、实验室由各单位负责人负责,严禁违规用电烧水、取暖、电动车充电或未按要求做到人走关灯、关水、关机等浪费水电现象,发现一次交电费10元,发工资时扣除,并纳入学校目标考核,扣该单位当月的考核积分。
5、禁止学生私拉电源及学生教室的长明灯、学生用水的长流水现象,此项工作纳入学生的日常管理。学生会、校水电工负责检查记录,检查结果纳入各班评比,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七)公用部分水电设施及反窃电管理
1、凡人为造成水电公共设施损坏者,应该全部赔偿经济损失,情况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水电工作人员在安装维修活动中,因不按操作技术规程,工作马虎而造成设备损坏或线路中断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3、任何用户不得擅自改动室内外原主管线安装位置,凡需改动需经水电办批准,由水电工负责施工,私自改动者罚款100元。
4、对用户绕表窃用水电或启动表封致计量不准,或私自损坏计量表,造成无法计算用量的,经检查发现要从严处罚,每次罚款100元,并负责赔偿或修复设备,并按窃用时间计算用量,照正常收费标准的5倍追补费用。
5、对于逾期交纳电费而被停电的用户,未经水电办批准擅自又接通电路的按窃电论处,每次罚款100元。
二、伙食管理与服务保障
(一)食堂经营管理模式
1、校内食堂实行公开招标(每年一次),中标者需签订承包经营责任合同书。
2、食堂实行承包经营责任人负责制,学校统一管理,统一质量,统一价格,食堂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食堂开设数量应根据在校就餐学生规模适时调整,以保证学生正常就餐为前提,同时兼顾食堂利益。
4、食堂实行统一就餐时间(以卡机开、关时间为准),根据季节及在校就餐学生规模变化,可适时调整就餐时间,但必须以保证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同时兼顾学生适时就餐。
(二)食堂管理、服务宗旨
1、严格把好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安全关,杜绝发生各类食品安全事故。
2、严格把好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卫生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3、适时调整、增加食品花色品种,满足学生需求,保证学生饮食营养合理。
4、认真核定、严格控制食品质量、价格,维护学生利益。
5、坚持文明礼貌、优质服务,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思想,处处为人师表,时时为学生着想,使学生满意。
(三)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提交四证、“一照”,填写登记备案表。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2)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
(3)健康证(有效期内)。
(4)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四)原料采购管理
1、按照《食堂卫生法》和《南阳市学校食堂管理建设和饮食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把原料采购关。
2、严禁购进霉变、腐烂、变质、过期、污染不洁、有毒有害的原料,蔬菜采购应保证新鲜洁净、无毒、无污染,不购无品名、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
3、采购原料应认真鉴别,严防购进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原料。
4、根据有关规定,特定食品(米、面、油、酱油、醋等)购进必须带有QS标志。
5、按照《河南省食品索证管理办法》,坚持原料采购索证,确保采购渠道安全明朗,有据可查。
6、原料采购索证种类: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定点屠宰证、产品(食品)合格证、卫生防疫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检疫证明等。
7、原料采购索证范围:面粉、淀粉、大米、小米、豆类及其制品、油类、肉类、盐、调味品、奶制品等。
8、采购不能索证的原料,如蔬菜、蛋类、面条、粉条、凉皮、米皮、米线、面皮、白豆腐、红豆腐等,要有固定的供应商或相对固定销售点,严禁采购流动商贩销售的原料。
9、所有采购原料必须索取销售发票(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销售证明(个人销售)。
10、要严格限量采购保质期较短、保鲜期较短、保存期较短的原料。
11、要严格坚持原料采购验收、检查制度,凡发现购入不合格原料一律就地销毁,并对采购员或食堂承包经营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罚。
(五)原料验收入出库、存放管理
1、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南阳市学校食堂建设和饮食卫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把原料验收入库、存放关。
2、严禁霉变、腐烂、变质、过期、污染不洁、有毒有害的原料及无名、无牌、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合格证的成品、半成品验收入库或存放。
3、验收原料应认真签别,严防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原料验收入库。
4、根据有关规定,特定食品(米、面、油、酱油、醋等)无QS标志,严禁验收入库。
5、原料验收入库,应在验货合格、验证属实、验票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并按单填报“食堂库房主副食原料购进登记表”。
6、主副食原料验收入库后应分类存放
(1)主食原料应放在防鼠台(板)上。
(2)副食原料应分层存放在货架上。
(3)鲜蔬菜应分开摊放。
(4)特殊原料应按照生、熟分开,存放在冷藏或冷冻冰箱内(内备温度计并作好温度监测)。
存放原料应有明显标志,存料设备定期检修、清洁,保证无故障、无异味、无臭味。
7、原料领出,应在验货合格属实后发货并填写出库单,按单填报“食堂库房主副食原料领出登记表”。原料领出应采用先进先出法。
8、要随时检查库存原料,发现过期、异味、变质及异常原料,应及时清理登记,单独存放,经核实后报废处理。
9、库房内应保持整洁无尘,通风干燥,门窗严实无损,有排风设施,有防鼠、防蝇、防盗、防潮装置。
10、出入库房应随时关闭门窗,下班时应关好门窗,落锁上扣。
11、闲杂人员严禁进入库房,库房内严禁住宿或放置杂物。
12、要限量存放保质期较短,容易变味、变质、霉潮原料。
13、要经常清理、盘查库存原料,发现缺货及时通知采购入库。
14、月底应按时盘存、对帐,抄送报表。发现盘亏应查找原因及时上报。对人为责任要由责任人赔偿或作相应处罚。
(六)卫生管理
1、食堂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对霉变、腐烂、变质、过期、有毒有害、污染不洁的原料,采购员不买,保管员不收,炊事员不做,服务员不卖。
2、食品存放实行“四分开”: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食品与杂物、药物、调料分开。
3、制作加工食品实行“两分开”:生食案、刀与熟食案、刀分开;面案、刀与菜案、刀分开。
4、制作加工食品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天然或化工原料;不准超范围、超计量使用天然或化工原料。
5、加工后的废弃油渣要按规定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燃烧。
6、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
7、食堂卫生实行“六洁”、“六无”:房洁、案架洁、桌凳洁、餐厅洁、库房洁、环境洁。无蝇、无蚊、无蚤、无蛆、无鸟、无鼠。
8、食堂、餐厅、库房应配置相应的护栏、窗纱、门帘、纱罩等防护设施。
9、个人卫生做到“四勤”、“三不”:勤洗手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洗衣服被裤,勤换洗工作衣帽。工作时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10、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洁净整齐的工作衣帽、口罩;不准吸烟、饮酒;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工作前、处理食品后、便后要洗手,售饭时间必须用专用食品夹或戴专用手套夹拿食品。
11、各食堂在经营中不准收取现金。
12、各食堂不准用压井水源加工食品。
13、餐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14、食堂禁止提供公用碗、盘、饭盒、筷子、勺、塑料袋等可能造成交叉传染或污染环境的食具。加工食品所用的炊具必须专用,严禁用餐使用。
15、对食堂工作人员要坚持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6、要坚持卫生检查制度,发现违规要及时纠正并做相应的处罚。
三、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流程图
原料采购    责任人:采购员   监督人:伙管办
   检查项目:感观、触摸、嗅觉、合格证、质检报告
 
原料入库    责任人:保管员   监督人:伙管办
   检查项目:感观、触摸、嗅觉、保质期、合格证、质检报告
    
食堂加工    责任人:食堂负责人   监督人:伙管办
检查项目:感观、口感、杂质、有效期、保存方法、温度
 
成品售出    责任人:食堂负责人   监督人:伙管办
检查项目:感观、嗅觉、口感
 
四、卫生室安全管理流程图
药品购入    责任人:采购员   监督人:卫生室负责人、后勤分管责任人
   检查项目:进货渠道、票据、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
 
药品存放    责任人:采购员   监督人:卫生室负责人、后勤分管责任人
   检查项目:存放环境、药品质量、有效期
    
药品售出    责任人:医生   监督人:卫生室负责人、后勤分管责任人 
检查项目:药品质量、有效期
 
五、服务部安全管理流程图
食品采购    责任人:服务部负责人   监督人:后勤分管责任人
   检查项目:感观、嗅觉、口感、生产厂家、厂址、日期、合格证、保质期
 
食品存放    责任人:服务部负责人   监督人:后勤分管责任人
   检查项目:感观、嗅觉、口感、保质期、有效存放条件
    
食品售出    责任人:服务部负责人   监督人:后勤分管责任人
检查项目:感观、嗅觉、口感、保质期
 
六、综合市场租赁、收费管理流程图
房屋管理    责任人:市场管理办   监督人: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范围:市场及房屋管理、治安消防安全、计生、卫生、维护、维修
 
房屋租赁    责任人:市场管理办   监督人: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范围:治安消防安全、卫生、维修、签订合同
    
收费     责任人:市场管理办   监督人:后勤服务中心、后勤财务人员
工作职责范围:按时收缴、上交财务科
 
微机管理    责任人:市场管理办、后勤财务人员 监督人:后勤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范围:及时输机、出表、通报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学生生活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落实学校提出的两个规范化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学校食堂及学生服务部。
第三条  学生食堂须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食堂及服务部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柜。
第四条  学校食堂主食物品统一采购,副食品定点采购。食堂及服务部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饮料,采购的物品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及QS质量认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或饮料。
第五条  食品原料储存地应由专人管理,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建立食品入库、出库和日常性监督检查制度。
第六条  学生食堂及服务部禁止供应下列物品:
(一)烟、酒、口香糖;
(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饮用品;
(三)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
(四)已经法律、法规规定等禁止供应的其它食品。
第七条  学生食堂及服务部从业人员按有关规定取得健康检查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个人卫生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卫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  学校食堂及服务部必须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加工供应食品。加工供应食品必须按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范围进行。
第九条  卫生要求及检查评比
食堂及服务部卫生要求做到“六洁、四勤”。六洁:房洁、面菜案洁、桌凳洁、餐厅洁、库房洁、环境洁;四勤:(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服。
学校每周进行两次大检查,检查结果在学生健康版报专栏进行公布。
第十条  价格管理
学校食堂饭菜价格由伙管办统一控制,明码标价,公布价格为最高限价,实行限价管理。
学生服务部物品价格严格控制利润率为15%,由总务科负责监督执行,定期进行价格检查。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公共财物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公共财物属国有资产,是教育教学、办公科研、实验实习工作及生活娱乐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可靠保障。做好公共财物的安全、合理、有效、节约使用,维护和管理好公共财物是全体师生员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是学校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的充分体现。任何随意破坏、损坏、私拿、转用、丢弃公共财物的行为,都是损害国家、学校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利益,都必须得到有效遏制和相应处罚。为了充分发挥公共财物的使用效益,达到物尽其用,人尽其责,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形式
总务科是学校公共财物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公共财物的采购配置、监督管理、检查使用、维护维修、记帐入库工作。
教务科负责教学、实验实习类公共财物,统一管理和调配。
二、公共财物使用管理的分类分口及责任划分
学校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按分类分口责任划分的原则,谁使用,谁管理,并负责维护和保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证使用管理的公共财物安全、完好。
1、办公类家具、设备、设施
由各处、室、系、部及实体使用单位负责。
2、实验、实习类仪器、工具、设备、设施用具
由教务处总负责,各系具体负责。
3、图书馆图书、设备、设施
由教务处总负责,图书馆具体负责。
4、体育设备设施
由学生处总负责,体育教研室具体负责。
5、学生教室设施
由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协同负责,各系、班主任协同具体负责,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6、学生寝室设施
由学生处、总务处总负责,公寓办、班主任协同具体负责,公寓管理员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第二责任人。
7、专用设备、设施
由各使用单位具体负责
8、其它各种公共财物
由总务处具体负责
三、公共财物的采购、制建
1、固定资产的采购、制建
各单位需采购或制建固定资产,应严格按照校字[2011]58号文件执行。
2、非固定资产物品的采购
各单位需采购非固定资产物品,小批量(如办公设备器材等)时可申请主管领导批准自行采购;大批量时应申请有关领导批准由职能部门(总务处、教务处)按程序负责采购;所有采购的公共物品都必须由各职能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入帐手续,否则财务处不予办理报帐结算。
四、公共财物的调配、库存、领用、回收
1、公共财物的调配
各单位所使用的公共财物,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各职能管理部门对闲置、数量充余,或可以共用的进行统一调配,以达到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避免重复购置、减少开支的目的,各单位应从全局出发予以配合。调配公共财物应由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手续。
2、公共财物的库存
对闲置或充余的公共财物应交职能部门入库存入管理,存放中应按规范要求摆放,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证使用价值和功能,防止被盗、被损坏、被污染或潮湿发霉。
3、公共财物的领用
领用公用财物时,应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同时由职能部门与领用单位责任人共同对公共财物的数量、质量、完好情况进行当场检验清点,以便划分责任。
对于需要统一提前配置摆放的公共财物,如学生教室、学生寝室等,由总务科按照教务科、学生科的统一分配方案提前准备,并按要求到位后按以上办法教室由班主任、宿舍由公寓管理员办理领用清验交接手续。
4、公共财物的回收
各使用单位根据日常实际使用需要,需要交回的公共财物,应主动及时按规定办理交回手续,由交接双方责任人共同对公共财物的数量、质量、完好情况进行当场验收清点,以便划分责任。
对于需统一交回的公共财物,如需调整或不用的教室、寝室等,可由原管理单位责任人先行整理清验,再会同总务科办理验收交接。
五、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维护、维修
1、公共财物的使用管理
使用各单位对公共财物应认真负责,责任落实到人,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做到合理使用,科学管理,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公共财物的完好无损、无流失,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借和带出校园。
2、公共财物的维护
使用各单位对公共财物应按照规范要求,对使用者经常进行爱护公物意识教育,做到爱惜使用,注意保管防护,防止损坏和丢失,保证其使用质量、使用周期和使用效益。
3、公共财物的维修
各单位所使用的公共财物一旦发现有损坏现象(属正常损坏的),应及时进行上报维修,防止增大损坏程度或报废。专用设备、仪器设施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组织维修;统用设备、设施、用具由使用单位报修,职能单位(总务处等)负责组织维修。教室由班主任、宿舍由公寓管理员填写报修单,报总务处负责组织维修。
六、公共财物的责任赔偿和破坏、损坏赔偿
1、公共财物的责任赔偿
公共财物由于使用单位使用、管理、维护责任人因使用、管理、防护不当造成的丢失、故意损坏、被破坏而无法查找其他直接责任人时,应由使用单位使用、管理、维护责任人全额赔偿(成本价值和维修费),并由学校对责任人所在单位给予相应规定处理。
2、公共财物的破坏、损坏赔偿
公共财物被故意破坏,应由直接责任人全额赔偿(成本价值和维修费),教室和宿舍的故意损坏和破坏分别由班主任和公寓管理员进行监管和责任认定,由直接责任人赔偿,并由学生处依据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3、赔偿的监督执行
公共财物的赔偿由各使用管理责任单位与有关职能单位(包括学院考核办公室、总务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保卫处、各系等)共同监督执行,纳入各单位工作考核。
4、赔偿标准
公共财物的赔偿标准由学院职能部门(总务处、教务处等)另行制订公布。
七、公共财物的清查
公共财物的清查按照校字[2011]58号文件《南阳农校固定资产清查管理办法》执行。
八、公共财物的报废
公共财物的报废(报损)按照校字[2011]58号文件《南阳农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九、公共财物的帐、表管理
所有公共财物均应纳入帐表管理,各职能部门应设置公共财物登记管理电子帐薄,各管理单位应填制公共财物登记表格,各种变更及时入表入帐,保证帐表、帐实、表实三相符,有效实行公共财物的动态和静态管理,达到科学、规范、有序、真实。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一、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1、提出项目建设建议。
2、组织项目图纸设计制定方案。
3、组织人员会审、修改。
4、领导审查。
5、办理施工手续。
6、招标。
7、施工监控。
8、竣工验收。
9、工程决算。
10、图纸资料归档。
11、交付使用。
二、相关规定
(一)项目设计、论证、申报
1、根据学校发展、使用需要,总务处提出基本建设项目初步建议,拟定有关标准要求,报学校领导研究批准。
2、总务处根据学校领导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组织项目图纸设计,制定方案。
3、总务处应招集有关使用、管理单位相关人员对设计图纸、方案初步会审,根据实际需要对图纸提出修改意见。
4、总务处将初步修改后的图纸、方案交学校领导审查批准。
5、总务处根据图纸、方案办理相关施工申报手续。
(二)项目招标
1、大型项目按国家招标规定程序进行招标。
2、小型项目实行内部招标制度,由相关领导、总务处、监察室、财务处相关人员组成招标小组,竞标必须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参加。
(三)施工监控
1、大型招标项目由质监部门、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监控,总务处相关人员配合监控。
2、小型内部招标项目由总务处相关人员负责施工监控。
(四)竣工验收
1、大型招标项目由政府相关部门、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联合验收。
2、小型内部招标项目由总务处、财务处有关人员验收。
(五)工程预决算
1、所有工程必须先期进行预算,经审计后确定预算造价。
2、大型工程在预算造价基础上进行决算。工程决算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财务处负责,总务处配合,工程变更以图纸变更并经现场监理签字为准。
3、小型工程原则上以预算审查审核为准,采用工程包价施工。
4、工程预决算由监察室、财务处、总务处共同参与,预决算交财务处备案。
(六)图纸、资料归档
1、总务处相关人员应加强对项目图纸、资料的归类管理,防止丢失、缺损。
2、项目竣工验收、决算后,所有图纸、资料、预决算书复印一套,原件交校档案室归档,复印件留总务处备查。
(七)交付使用管理、维护
1、项目工程验收合格后,及时交付使用单位,办理资产购建手续,登记资产电子帐。
2、项目工程使用期间职能部门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维护、维修,保证资产完好,保值增值,有效安全使用。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流程

一、总务处工作流程
(一)向学校党委、领导提交学校基建、总务、后勤方面的整体规划、单项计划、具体工作实施意见和各种建议。
(二)根据学校党委、领导对学校基建、总务、后勤方面的工作计划、思路和安排,向基建科、总务科、后勤(服务)中心作出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监督、指导、协调基建、总务、后勤各方面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听取基建科、总务科、后勤(服务)中心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做出相应指示。
(五)听取基建科、总务科、后勤(服务)中心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并研究、上报或指示。
(六)向学校党委、领导汇报基建、总务、后勤方面工作进展和工作结果。
(七)听取、考核基建科、总务科、后勤(服务)中心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二、基建科工作流程
三、总务科工作流程
(一)接受学校直接领导,根据学校对总务方面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抓好组织落实。
(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接受廉政检查,汇报廉政情况。
(三)向学校提出学校总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汇报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结果。
(四)按照学校资产购置计划,搞好市场调查,提供相关资料、标准、数据,配合财务科、监察室,上报政府采购或组织自行招标。审查、签订中标企业供货合同书,监督供货合同执行。检查、检验供货质量,配合财务科办理款项支付。
(五)配合财务科、监察室对后勤(服务)中心在完成校拨(核)各项年度计划经济指标项目的资金使用,项目工作完成的审计、检查。
(六)起草单项报告,报校领导研究审批后转报财务科备案,与后勤中心签订项目合同,监督后勤中心完成后,配合财务科、监察室对项目资金使用和任务完成进行审计、检查。
(七)协助、监督后勤中心对采购资产进行使用分配;对接收工程向后勤中心办理交付使用,监督后勤中心对使用资产的管理、维护、维修和调整。
(八)对后勤中心的各项管理、服务保障具体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或有不到位情况应及时指出并有指导性意见。
(九)按照学校基本建设整体规划和拟建工程项目,组织办理工程项目立项申报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关系。
(十)组织招标或确定设计单位,签订图纸设计合同书,组织图纸设计。
(十一)配合政府招标、招标代理公司和学校监察室,组织工程施工企业招投标、审查、签订施工合同书。
(十二)组织招标或确定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书。
(十三)招集相关方面单位人员,组织图纸会审、技术变更,施工准备。
(十四)配合质监站、消防等部门,同监理公司协作,组织实施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主材认质认价、工程量确认,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工程验收。
(十五)对工程预算进行初审,转报学校财务科进行审计,配合财务科按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进度、审定预算办理工程进度款项支付。
(十六)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转报财务科进行审计。
(十七)对将竣工验收合格工程办理移交工作;向档案室办理工程档案移交。
(十八)向学校汇报后勤管理工作进程、落实情况。
(十九)向学校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四、后勤中心工作流程
(一)接受学校直接领导,根据学校对后勤中心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抓好组织落实。
(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接受廉政检查,汇报廉政情况。
(三)接受财务科、监察室、总务科的财务审计的检查。
(四)接受总务科对后勤中心各项工作执行落实的监督,听取指导性意见。
(五)向学校、总务科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学校、总务科安排的工作及时、认真落实、完成。
(六)抓好后勤中心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的检查、落实,对发现问题及时、果断作出调整、处置、上报。
(七)对后勤经营项目风险进行调查、评估,向学校上报可行性报告,听取指导性意见。
(八)向学校汇报后勤服务保障和后勤经营方面工作的进展、执行落实情况。
(九)向学校上报年度工作经营总结和工作经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