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 本站首页 - 招生政策
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校高职高专批计划余额再次征集志愿录取的通知
作者:招生处 浏览次数:923 发布时间:2018-8-21 17:38:34

 

豫教招办〔2018101号

 

     

 

关于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省内高校高职高专批计划余额再

 

次征集志愿录取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8〕45号)精神,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我省本、专科层次招生均不组织补录。为向考生提供更多的填报志愿升学机会,对省内高校尚未完成的高职高专批计划,再次征集志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职高专批计划未完成的省内高校,如参加本次征集,须于8月22日前以报告形式向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提交申请。学校可在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提出降分备档申请。逾期未按要求报送的,视为不参加本次征集志愿。学校在外省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可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于22日12时前调入后参加征集,逾期不再接收。

二、各校报送的征集志愿计划由省招办进行汇总,并于8月23日10时,通过河南高招在线首页通告栏公布。学校须按时登录核对征集志愿计划。如需修改,须于当日16时前,发送修改意见函(含在豫招生代号、国标代码、院校名称、联系人电话、修改意见)至pzc@heao.gov.cn,并注意查看修改结果。核对确认的征集志愿计划通过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eao.com.cn)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三、尚未被任何院校录取、分数达到相应要求、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于8月24日14时至8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填报征集志愿,具体要求由省招办面向考生发布通告。

四、本次征集志愿仍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校须登录河南高招在线查看新的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并使用集中录取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登录。

省招办于8月27日按照征集志愿计划数额的1:1进行一次性平行投档。投档后院校下载、阅档、提交录检后结束今年全部录取工作。随后打印录取名册、审核盖章,省内高校完善录取手续后到省招办(601房间)领取录取名册。

在上述工作期间,请有关院校注意浏览“河南高招在线”发布的相关通知。

五、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控制报考、限制报考、代替报考等方式违规组织生源,不得侵犯考生合法权益而要求考生只报本校唯一志愿;不得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以各种方式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新生高额奖学金”“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不得组织未录取考生入校或预收学费;不得向中学、考生及家长收取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假借联合办学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违规招生;不得避开省级招办通过中介机构或学校教师等自行组织生源录取考生。学校招生组或个别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承诺争抢生源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次征集志愿工作的监督。各级招办工作人员、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高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泄露考生个人信息;不得与中介机构或学校个别工作人员串通做虚假招生宣传或有偿组织生源。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招办考试服务大厅,要做好本次征集志愿期间的宣传咨询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服务工作。要积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本次征集志愿的信息最大限度地通知到符合条件的考生及家长。要提醒考生妥善保存填报志愿网上登录帐号和个人密码,防止被不法分子盗用。要指导考生把握好填报志愿机会,尽可能多地选报符合个人意愿的高校志愿,避免因填报的高校志愿少而落选。

七、工作联系方式:

省招办(普招处)电话:0371-68101606、68101628

省招办(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1645

请各市教育局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本级招办。

 

 

 

                                2018年8月21日

 

 

 

 

  

咨询电话:0377-63393888 63393999
学院地址:南阳市雪枫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
报名地址:南阳市卧龙路338号(东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