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两创两争”活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3-13 12:24:48  浏览次数:777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持续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升广大学生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9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的“两创两争”活动,并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22年3月13日---4月13日
  二、评选表彰对象
  1.文明班级:所有在校班级;
  2.文明宿舍:所有在校学生宿舍;
  3.文明社团:学校团委备案的所有学生社团;
  4.文明学生: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文明班级标准
  1.思想政治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乐于奉献、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
  2.班风学风好。有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习风气浓厚,有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自觉遵守学习纪律,考试无作弊现象;
  3.文明素养好。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同学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4.安全卫生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积极配合学校爱国卫生活动安排。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文明宿舍标准
  1.思想政治好。宿舍成员思想进步、政治坚定、团结友爱,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传播正能量;
  2.学风建设好。宿舍成员勤奋学习,共同进步,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及文体运动,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有成员获得校级以上奖学金,学习风气浓厚;
  3.文明素养好。宿舍成员自觉遵守国法校纪和学校各项管理规定,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道德情操高尚,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得体;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有团队精神,互帮互助,共同进步,舍风优良;
  4.安全卫生好。宿舍整洁美观、格调高雅、布置合理,文化氛围浓厚。无乱摆、乱贴、乱倒、乱拉、乱钉、乱画等现象;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无私拉乱接电线绳索现象。无火灾、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发生。
  (三)文明社团标准
  1.思想政治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凝聚广大青年学生,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在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同学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建设好。社团制度完善,党支部(团支部)政治引领好,有较强凝聚力,较好地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已经在上级党团组织注册备案并运行 2 年以上,近 2 年内年审合格并获得过校级优秀社团称号。
  3.活动开展好。坚持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多样性相统一,积极开展方向正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丰富课余生活,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社团活动有吸引力、感染力,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无舆情。
  4.成员培养好。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社团成员模范遵守社团工作相关管理规定,在社团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文明学生标准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爱社会主义,争当担负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2.综合素质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和科技活动,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格调高雅,情操高尚,心灵美好,文化自信;具有正确劳动价值观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
  3.卫生健康好。有良好的行为和卫生习惯,生活方式文明健康、绿色环保,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崇尚科学、积极锻炼、尊重生命;
  4.文明素养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举止文明,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艰苦朴素;热心公益,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内容
  (一)各学院动员
  各学院依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院2023年度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和文明学生创建活动方案,并及时宣传发动,营造全员参与、全员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各学院创建和申报
  4月5日前完成创建、自评和申报工作。各学院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认真组织检查和评选,并根据检查和评选结果,择优按名额申报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和文明学生。
  (三)材料报送
  4月13日前,上报各类文明电子档汇总表,各类申报表院内存档。
  (四)学校审核
  4月5日起,学校将重点检查各学院申报的文明材料, 4月10日公布校级和省级名单,并组织召开文明创建表彰大会。
  五、申报院级名额分配
  院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和文明学生,由各学院平时考核结果产生,数量自定。
  六、申报校级名额分配
  1.文明班级:按各学院班级总数的30%上报;
  2.文明宿舍:按各学院宿舍总数的15%上报;
  3.文明社团:按社团总数的 15%上报;
  4.文明学生:按各学院在校生人数的5%上报。
  七、申报省级名额分配
  1.文明班级:体育与健康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各上报1个班级,其它学院各上报2个班级; 
  2.文明宿舍:体育与健康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各上报1个宿舍,其它学院各上报2个宿舍;
  3.文明社团:各学院上报1个社团;
  4.文明学生: 体育与健康学院、城乡规划与建筑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各上报1名学生,其它学院各上报2名学生。 
  八、奖励办法
  1.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获得情况纳入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和辅导员工作考核;
  2.文明班级、文明学生为评选校级“先进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主要参考依据;
  3.校级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和文明社团由学校颁发奖牌;
  4.校级文明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装入个人档案;
  5.省级表彰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九、评选方法和要求
  1.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的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社团和文明学生评选标准,分别由班级、宿舍、社团和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各学院进行验收,评选出院级文明集体和个人;校级文明集体和个人从院级产生;省级文明集体和个人从校级产生。
  2.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自下而上、择优推荐”的原则进行评定;要做到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程序和评选结果“四公开”,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按期完成。
  3.凡被授予校级和省级文明集体和个人称号的,在校期间均享有此荣誉;凡被授予校级和省级文明集体和个人荣誉后在校期间与文明条件相违背,或违反校规校纪的,除给予通报批评和按有关规定处理外,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和奖牌。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2023年3月13日

附件: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文明班级申报表.doc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文明社团申报表.doc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文明宿舍申报表.doc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文明学生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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