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造就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我校正式录取并已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弹性学制除外)。具体包括:三年制高职二、三年级学生;五年一贯制二、三、四、五年级学生。 二、评定原则 (一)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行综合考评,让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竞争的机会,不得轮流或平均发放。 (二)同等条件下参加线场教学学生优先。 三、评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四)参评学年全部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包含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 (五)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及以上。 (六)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1.无故不按时缴纳学费注册者; 2.参评学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处分未撤销者; 3.学籍变动(含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留级、降级等)未满一年者。 四、评定比例和奖励标准 (一)评定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评定范围为各班级人数的10%,分三个等次,一至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分别占评奖学生总数的2%、3%、5%。 (二)奖励标准 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600元/人·年。 五、评定程序和办法 (一)个人申请:学生根据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并填写《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二)班级民主测评:在辅导员组织下,对参评学生进行民主测评,按要求认真填写《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量化评分表》(附件2)。班级民主评议结束,将推荐名单上报各二级学院民主评议领导小组。 (三)各二级学院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根据各班提供的推荐名单、学生个人材料、学生个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议,以参评人员2/3以上同意作为确定资格的必要条件,确定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资格。 (四)各二级学院公示:各二级学院对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资格的学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全院师生监督投诉。如公示无异议,将学生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学校初审: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获奖学生资格进行初审,提出全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学校审定: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建议名单认真审查、审定,如有异议,应征得各二级学院民主评议领导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审定结束,确定获得优秀学生学金的终审名单。 (七)学校公示、发放: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终审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全校师生监督投诉。如公示无异议,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终审名单报计财处进行发放。 (八)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实行一年一评,时间在新学年开始后,按上述评选程序进行,十月底结束。 (九)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负责检查、督促。 (十)学生获奖励后,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立即追回所发奖励金: 1.有弄虚作假现象,追回优秀学生奖学金并给作假者及相关当事人纪律处分; 2.发现有利用奖学金请客、吸烟、喝酒、赌博、上网玩游戏等挥霍行为者; 3.在申请获得奖学金学年内,受到纪律处分者。 六、各二级学院可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量化评分表》的基础上逐项制订量化评分实施细则,确保评选客观、公平、公正,做到零投诉、无舆情。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量化评分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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