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体育课重修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6-16 10:16:28  浏览次数:929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体育课重修管理办法
 
体育课是一﹑二年级学生的必修课,凡体育课不及格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学生必须进行重修,其管理办法如下:
 
一﹑参加体育课重修的学生必须自己在开学前以书面的形式写出申请,选择上课时间、专项,在开学第一周到体育教学部,由教学主任进行安排,开课两周后一律不接受重修生。
 
二﹑学生体育成绩不及格,因体育单科考试成绩未达及格标准者,可在下学期开学进行补考。补考未通过或因旷课造成体育成绩不及格者,须在相应学期同一年级课程进行重修,不得在其他学期重修,不得以其他学期的成绩代替重修成绩。
 
三﹑学生重修体育课同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四﹑如遇特殊情况,学生可将学院出具的证明上交体育教学部酌情处理。
1﹑长期患慢性病,短期内不能恢复者;
2﹑由于意外情况,在课内外受伤且短期内不能恢复者;
3﹑曾经患心肌炎﹑肝炎﹑肺结核等内科疾病﹑入学后有复发迹象者。
4、医院(学院指定医院)证明由于身体某种原因(含心脑疾病)不适宜进行剧烈运动者。
5、身体某部位残障,不能正常进行体育活动者。
五、本办法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