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度“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8-28 17:26:08  浏览次数:1678
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度“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单位:
第33个教师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高尚师德风范,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于2017年教师节前评选表彰2016-2017学年度“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学院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在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中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积分靠前的处室、系部。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勇于奉献,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自觉投身教育改革创新实践,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在教育教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所任教的班级教学效果好,年度教学质量测评名次靠前(两期均在单位前三分之一)。
3、模范履行教育教学岗位职责。能完成所在岗位的教学工作量,没有出现过任何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
4、能够积极参加科研和学术研究活动,成绩突出。
5、承担班主任工作和其它教学或学生管理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6、积极完成招生任务。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勇于奉献,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勇于奉献,求真务实,积极探索,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班主任工作规范,关心和爱护学生,能够开展好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班级管理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互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班级学生学习成绩良好。全年无重大学生违纪情况,班级工作和团支部工作评比名次居全校前列,或者基础较差,但工作有明显起色,进步较大。本学年度两次班主任工作质量评比结果均为一档。
4、班级学生稳定,学生流失率低。
5、积极完成招生任务。
(四)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勇于奉献,求真务实,积极探索,开拓创新,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2、在学校管理、服务和促进学校建设发展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较强的服务育人、管理育人能力,为人师表。
3、在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中上传下达及时、准确,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办事程序,具有很强的执行力。
4、积极完成招生任务。
三、表彰名额、评选办法和推荐上报时间
(一)先进单位表彰名额6个。
(二)各单位严格对照条件,将本单位优秀人选推荐上报。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教职工(包括人事代理)总数的10%,10人以下单位原则上推荐1人。各单位要在上述名额比例内统一考核推荐以上三类优秀人员,三类优秀人员结构要科学合理。
(三)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严格考核的办法,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公平性、公开性及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四)推荐的优秀教师名单,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领导签字审核同意,教务处审核签字盖章,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同意;推荐的优秀班主任名单,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学生处审核签字盖章,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签字同意;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
(五)报送时间:评选推荐人选务必于8月30日下午6时前报学院人事处。
(六)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经学院领导班子审定、公示后,统一在教师节期间表彰。
四、表彰形式
学院将召开全体师生员工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予以表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由学院下发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评选表彰“先进单位”“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激励学院各单位和全院教师、班主任和教育工作者献身职教事业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二)严格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人选要注意向一线人员倾斜,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实际贡献。各单位坚持条件,择优推荐,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推荐,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由于时间紧迫、条件要求高,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推荐人选。
附件: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表.doc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