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2 11:36:16  浏览次数:1465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议推荐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根据省、市有关申报评审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注重对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进行全面科学评价。
    (二)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强化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发挥职称评聘的激励作用,努力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三)按照省规定的结构比例和市人社局审核批准的岗位职数,严格评审条件,切实做好专业技术评议推荐工作。
    二、申报对象及申报类型
我校在编和人事代理人员中符合申报推荐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转评 中专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转评高校对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转评对应高校职称与晋升同级职称条件相同。转评不受结构比例限制。
(二)职称晋升 已任高校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且符合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初聘 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满的在编人员和非在编的人事代理人员。
三、职称评议推荐工作总体安排
(一)个人申报,部门初审和推荐
1、各系(处)认真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由申报人向所在系(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个人申报材料。
2、所在系(处)对个人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和推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指定专人整理相关材料,统计业绩成果等,按规定格式填写《评议推荐个人材料汇总表》。
3、将本系(处)推荐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含个人《评审简表》和《评议推荐个人材料汇总表》(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本),按规定时间报送学院人事处。
(二)相关职能处室审核、推荐
科研处负责教科研项目、成果奖励、论文论著、专利等材料的审核把关(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本)。
教务处负责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教学技能等方面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出具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转评人员为任低一级职称以来)教学情况考核材料(年均教学工作量、任课程名称及门数、业务考核等次、教学效果、有无教学违纪现象等情况),现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以来。
人事处负责申报人员各种资质证件、荣誉表彰、年度考核、违纪情况等材料的审核把关。
学生处负责申报人员承担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的考核材料(年限、次数、效果)。
招生就业处负责出具申报人员2014-2016年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统计。
(三)统计个人业绩表,作出初步结论
由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议推荐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对各单位报送材料与相应表格进行认真对照、严格把关,形成各等级《评议推荐个人材料汇总表》,并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相应条件作出结论,不符合条件的不上评委会。
(四)严格评审,确定推荐人选
成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议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委会议,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照个人材料,综合评议推荐。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五)材料汇总,统一报送
公示推荐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由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逐级上报材料。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专干
10月11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2016年职称工作。各单位报本单位职称专干名单。
10月 12日,人事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个人申报及初步审核推荐
10月14日前,申报人向所在系(处)申报,各系(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三)资格及业绩统计
10月18日前,各系(处)分等级统计本单位推荐申报人员资格、业绩等,整理形成《评议推荐个人材料汇总表》(包括电子文本),经系(处)领导、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与个人《评审简表》(包括电子文本)一并交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四)展示、审核申报材料
10月19日至10月25日,展示、审核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
1、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2、对申报人员的《评议推荐个人材料汇总表》、个人《评审简表》等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信息审核把关(时间分配见附件)。
3、材料展示。10月25日-27日在综合楼三楼西学术报告厅进行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材料展示。
4、经严格审核,形成转评和晋升职称各等级《评议推荐个人材料汇总表》最终稿,为评委会评议推荐做好准备。
11月6日至12月中旬,展示、审查审核申报中级以下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
(五)综合评议推荐。10月25日后,学院召开专业技术职务评议推荐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六)公示、上报材料。公示拟上报人选,整理上报参评材料。
五、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根据《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3〕18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规定,评议推荐工作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
(一)实行“双承诺”,即申报人员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学校向上级评委会承诺所报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程序规则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坚持谁审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防止出现有令不行、责任不清的现象。对评议推荐过程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评审的真实性、严肃性。
(三)本人或本人直系亲属当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以及其他规定需要回避的,应坚持回避制度。
(四)严禁接受申报人员的宴请、馈赠,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
(五)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评议推荐工作,采取群众监督与纪委监察相结合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其情节给以相应党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63393808。


附件:2016年度职称材料审查审核时间安排表
 
 
 
 
2016年10月10日
 
 
 
 
 
 
 
附件:
2016年度职称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间
审核单位
材料类别
备注
1
10月19、20 日
农业机械化系、人文社科系、学生处
转评、晋升高级材料
 
2
10月21、22日
农业科学系、动物科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
3
10月23、24 日
经济贸易系
4
11月6、7日
机电工程系、农业机械化系、学生处、人文社科系
转评、晋升中级材料
 
5
11月8、9日
农业科学系、动物科学系、经济贸易系、电子信息工程系
6
12月中旬
各系、学生处
转评及初聘初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