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南阳农业职业学院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8:36:51  浏览次数:914
根据国家和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关于2021年度南阳市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职改办〔2021〕3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进行评审。
二、评审推荐办法
根据《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院字〔2018〕112号)进行推荐。
三、评审方式
202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实验人员)高、中级职称分别由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和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辅系列人员高、中级职称仍将委托相对应的评委会进行评审。
四、申报对象
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聘用制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
五、申报类型
(一)转评:转评高校教师系列对应等级专业技术职称,须占本年度上级下达的评审职数(现聘任岗位等级与转评岗位等级相同的不占职数)。
(二)初聘:1.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新参加工作见习期满的专业技术人员;2.博士研究生毕业并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晋升: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时间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安排部署,培训专干
2021年10月25日下午学校召开会议并下发文件,对202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人事处完成对各专业技术业务单位职称专干的培训工作。
(二)个人申报,部门推荐
1.个人申请。10月26日前各单位传达学校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精神和要求,进行宣传动员。申报人向所在专业技术业务单位(农业工程学院、牧医工程学院、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人文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躬耕学院)和部门(会计、档案、图书等辅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向本人所在部门申报)进行职称申报,结合本人在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提交书面申请。
2.审核推荐。10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各专业技术业务单位和部门完成审核推荐。具体要求是:首先由各专业技术业务单位和部门组织所有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召开会议,由申报人员对本人在聘期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等进行全面述职;然后各专业技术业务单位和部门结合申报人的述职,按照河南省职称文件和学校的要求从师德师风、岗位任务完成情况、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写出推荐过程和结果(不得推荐上报不符合申报评审条件人员),并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确定推荐人选。
3.材料上交。11月1日—2日,各专业技术业务单位和部门将经各专业技术业务单位或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的推荐过程和结果材料、《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度职称申报人员个人材料汇总和积分表》(附件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2)、《南阳农业职业学院申报(转评)   级职称材料展示登记表》(附件3)、《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聘期内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带实习以及请产假情况表》(附件4)、申报人员纸质业绩材料袋(纸质业绩材料确保1人1袋,在袋子外边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等相关材料(经相关领导签字确认)一并报送学校职称评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楼309房间)。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职称申报。
(三)材料展示,审核登记
11月3日—11月13日,在综合楼309房间审核材料、展示材料。在材料展示期间,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对申报人的各方面业绩进行积分核定,形成个人业绩量化积分。
1.资格复审。11月3日—11月4日人事处负责对经各单位初审合格的人员在综合楼309房间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在《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资格审查和积分表》(附件5)上签字确认。人事处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度申报xx级职称人员教学情况统计表》(附件6)、《南阳农业职业学院2021年度申报xx级职称人员辅导员情况统计表》(附件7)分别交教务处和学生处。
2.业绩复审。11月5日-11月9日教务处、学生处和科研处分别对职称申报人员的“教学质量和能力业绩”、“担任辅导员(班主任)业绩”和“论文、论著、项目、奖励和专利以及其它荣誉奖励”进行量化积分,并将量化积分电子版和纸质版(经相关领导签字)交人事处。
3.个人业绩积分。11月10日由人事处统一汇总以上部门的量化积分,形成个人业绩量化积分,并在11月13日前在综合楼309房间进行公示。
(四)专家评议推荐
2021年11月13日后,学校召开职称申报专家推荐会,由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量化打分并汇总个人业绩积分和专家评议积分,公布总积分结果。
(五)学校研究
专家评议推荐结果经校党委研究确定后,分别报学校高评会(中评会)。
(六)公示、上报材料
公示拟上报推荐参评人选,整理上报参评材料。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2021年10月25日
公告
 
校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