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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又上新台阶

日期:2018-12-14 17:10:22   点击率:696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 号)和《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66 号)要求,由教务处组织,各二级学院、系、部配合,学院于2018928日举行了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的展示评选、认定活动。经过前期的准备,教务处组织现场展示,评委打分,评选出汽车工程系汽车教研室参加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立项建设认定,园艺教研室等11个教研室认定为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省教育厅对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的备案进行复核后,要求分期分批高质量推进合格达标工作,学院重新对合格基层教学组织上报,将园艺教研室、政治理论教研室、自动化教研室、艺术教研室四个教研室推选为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在省教育厅进行备案。

近日,喜讯传来:经过省教育厅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现认定学院汽车教研室成功入选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名单;园艺教研室、政治理论教研室、自动化教研室、艺术教研室四个教研室成功入选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名单。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各基层教学组织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181058 号)的要求,认真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巩固已有优势,找出差距不足,明确建设任务。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要组织专家对达标创优立项建设基层教学组织提出的今后建设计划进行科学论证,编制建设任务书,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由学校组织考核验收,省教育厅抽取20%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对未达到优秀或合格建设标准的,将取消其称号,并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学院以后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在规章制度、队伍建设、教学组织、课程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专业建设、实践教学、条件保障、人才培养能力等方面开展工作,教务处将在下学期对2018年度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检查,也对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进行督促,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