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高度重视课堂教学建设,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先进经验做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定于2018年4月23日—4月27日进行教学检查(包括实践教学),检查内容如下:
1.专兼职教师本学期教案、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教学管理(听课、实验实习和教学管理记录等)统计。
3.各专业各班的实践教学资料(计划、报告、总结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和调研报告相关资料等)。
4.上学期各系部归档的教学资料(听课记录、实验实习记录等)。
教学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各系部自查,时间是4月23日--25日,各系部组织教师自查和检查,根据检查内容写出自查报告;第二阶段是教务处检查,时间是4月26日和27日,教务处到各系部检查各种教学资料、教学管理统计记录等,并写出教学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