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审议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2.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评议,推荐校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
4.评定院级优秀教材,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名单。
5.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
6.会同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二)任务清单
1.研讨全院教学工作规划(含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计划)和重大教学改革措施,向学院提供实施方案,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规范标准。
2.审定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研讨全院教学质与量的标准和审议办法,提出设置教学岗位的原则,并向专业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教学岗位的高级职务教师名单。
3.审定全院各类课程建设规范;检查、验收、评审教学成果;评估现行课程教学质量。
4.制定各类教学奖励的评选标准和办法,推荐省级以上各种教学奖励;评议,推荐校级重点课程和精品课程;评定院级优秀教材,向学校推荐优秀教材名单。
5.审定院级教学研究立项项目,审议、申报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指导有关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并择优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教学改革立项项目。
6.制定教学评估方案、指标、工作指南等文件;组织课程评估工作;做好教学质量报告工作;会同教学工作督导委员会做好教学评价工作。
7.完成院长赋予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其他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