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制定本部门建设与发展规划。
2.制订本专业的毕业生质量标准。
3.制(修)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
4.制(修)订本部门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
5.组织安排本专业(教研室)教学工作。
6.组织并审定任课教师制定授课计划。
7.组织制定本专业(教研室)考务工作。
8.组织教学研究活动等教学活动。
(二)任务清单
1.主持本专业教研室工作。制定本教研室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以及周工作安排,并做好年度和学期工作总结;制定本部门建设与发展规划(含专业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及教材建设规划等),明确一定时期内教学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
2.组织安排本专业(教研室)应承担的教学任务,组织教研室教师的业务学习,提出教师进修意见,督促教学人员执行《教学管理工作规范》。
3.检查、监督教师做好各教学环节(包括备课、讲授、辅导、实验实训、实习、批改作业、成绩考核、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的工作。负责审核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实践教学计划。执行听课制度,对本教研室的教学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及时纠正教学上存在的问题。协助系领导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工作。
4.按院、系部署,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修)订本专业的教学计划,经系、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制(修)订本部门所开课程(含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经系批准后实施。
5.组织教师选订教材,开展教材建设工作(包括编写教材、习题集、指导书、报告书和教学配套的音像资料等)。组织教师开展信息化教学。
6.组织并审定任课教师制定授课计划,检查教师授课准备情况,组织新教师开课(实验)前试讲,组织与检查实践教学环节准备工作。
7.按学院有关规定,做好考试命题、试作和审批工作,组织好评分标准的制定、试卷评阅、成绩登录、考试结果分析及考试总结工作。
8.组织制定专业技能考核标准和专业技能考核试题库,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9.组织落实本专业的生产实习、院外实训和毕业实践(毕业设计)工作,认真做好选题、审题、中期检查、考核和答辩等工作。
10.制定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深化教学内容与体系、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组织教师互相听课,组织公开教学,总结、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本专业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组织本专业(或教研室)教师,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
11.认真做好教学文件和资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2.完成院系(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