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助教岗位职责
1.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性听课与培养性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参加学术团队或科研组的科(教)学研究工作,立足长远确定研究方向。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3.担任班主任、实验员等方面工作。
4.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积极撰写综述、教学法研究或其他学术论文。
5.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岗前培训。
6.参加学院、系(部)的专题报告、讲座等学术活动。
(二)讲师岗位职责
1.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2.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参与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
3.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4.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在教研室报告一次。
5.完成学院规定的其他教学、科研、公益服务工作
(三)副教授岗位职责
1.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2.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每学年必须公开面向全院学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
3.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每年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
4.参加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5.根据需要,指导新来教师及进修教师,关心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
6.听取本教研室年轻教师讲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7.每年指导1名青年教师;讲授一次示范课。
(四)教授岗位职责
1.每年承担1门及以上课程讲授任务;每年开设2次前沿讲座;主持本学科(或专业)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开展教学改革、编审教材和主持教学法研究;聘期内取得教学标志性成果1项。
2.每年完成学院科技处及所在学院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3.积极参与教师团队的建设工作,带领相关教师团队,在某一学科方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制定或协助学科负责人制定和实施本学科及实验室建设规划;指导本学科的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实验室建设。
5.根据所在学院安排负责制定本学科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担任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养中青年学术骨干和年轻教师3名。
6.结合本学科特色,积极推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有效地促进产、学、研结合,承担社会责任,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促进我校社会影响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