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行使学院教学行政管理、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师资管理等工作的职能处室,对教学系(部)有业务指导关系,具体工作职责有:负责全院性教学工作计划、总结等的制定、修订工作;制定、修订各种教学管理制度,并负责贯彻执行。组织或召集有关教学会议,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组织制定、修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编制院历、教学进程表、课程表等教学文件。负责审查教师制定的授课计划;组织安排期中(大型)教学质量检查、组织参加院内举办的教学竞赛、教学经验交流活动;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审核,做好教师业务档案的归档工作;组织实施期中、期末考试及学生补考工作,负责学生学业成绩登记、学生留级及毕业成绩的审查;负责教材室、图书馆的管理工作,组织教材的采购和发放;负责调课、停课等手续的办理和执行工作;协助主管副院长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及教学管理等工作。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认真履行教学行政职能,负责全院的教学管理工作,教学工作会议和教学活动的组织。
2.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师德教风建设、教材建设;组织全院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工作;负责优秀课程、网络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3.负责制定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各系(部)贯彻执行;负责组织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校历,编排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
4.做好学院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负责全院性的教学评估与教学质量检查,负责协调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各机构的工作,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5.协助主管院长,配合人事处提出教学人员调整计划,配合做好调入师资的考核;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培养、进修计划等工作。
6.负责制定专业办学水平评估、课程建设质量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并实施各种教学评估工作,经常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7.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核算工作;指导汇总全院的课程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并进行审核、备案、管理。
8.负责全院的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及学生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9.搞好全院实训教学的各项管理,做好实验室、实习实训场(室)、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竞赛等工作。
10.制定本处的学年、学期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工作总结。
11.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对全院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
12.负责教育教学委员会的工作。
13.负责全院的教材建设与教材预定、发放等管理工作;负责图书馆的管理工作。
14.完成上级机关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