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
“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大赛的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市教研室、教科院、职教中心、职教学会德工委,各地市教育局、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深化德育教学改革,提高德育课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探索德育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的改革创新,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同时,为教师参加教育部每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做好基础性工作,提升竞争力,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将举办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比赛内容及比赛要求
本次大赛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必须紧扣德育教学大纲和修订版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要求,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和要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鼓励采用微课、混合式教学等新型信息化教学方式,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
参赛作品包括教学设计方案和相应教学课件、微课、课堂实录四部分,要求进行现场说课,并展示微课。比赛要求详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比赛时间与程序
本次大赛按德育课设置科目组织,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先期预赛,选拔选手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预赛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7月30日;决赛拟于2016年9—11月举办,具体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预赛阶段
1.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行组织和选拔,大赛秘书处为有需要的省市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2.经预赛选拔后参加决赛的选手,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选拔不超过5名选手组队;每队另报领队1人。各单位于2016年7月30日前,将“领队登记表”(附件2)、“参赛选手、作品登记表”(附件3),以及参赛选手的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课件、微课、课堂实录(按参赛选手分别存放文件夹刻录到光盘,一式两份,盘面注明参赛教师姓名及工作单位),统一邮寄到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大赛秘书处。
(二)决赛阶段
全国决赛按课程分组进行,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由大赛秘书处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立评审小组进行现场打分。
四、奖项设置
预赛奖项由各单位自行设立;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颁发获奖证书,并将获奖作品通过“中等职业教育(http://sv.hep.com.cn)”发布,以供广大教师交流学习。
五、其他
1.本次大赛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具体组织,未尽事项由以上单位负责解释。
2.本次大赛的全国决赛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并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3.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教师原创,一旦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行备份。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处理权,归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此类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六、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
联系部门: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出版事业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 富盛大厦1座17层
邮 编:100029
(二)大赛秘书处联系人
王丹丹:010-58581765,wangdd@ hep.com.cn
邢燕波:010-58581492,xingyb@hep.com.cn
刘鑫鑫:010-58586499,liuxx1@hep.com.cn
杨 鸣:010-58581012,yangming@hep.com.cn
附件1: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大赛比赛要求
附件2: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大赛领队登记表
附件3:2016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大赛参赛选手及作品登记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德育工作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