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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人培方案编制原则意见(讨论稿)

日期:2015-6-11 11:20:11   点击率:1319
 

关于印发《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高职专科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编制原则补充意见》(讨论稿)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原则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按要求组织各专业带头人及专业团队,制定好本单位各专业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并于2015630日前提交教务处。各单位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

201568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编制原则补充意见(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人才培养方案是落实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根本性教学文件,是学院进行教学组织、运行、管理、监控和评价的基本标准,是师生完成教学工作各环节的主要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应以《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2)、《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等法规文件精神为指导,按照学院专业建设思路,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推进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

二、学时学分

(一)周数

每学期平均20周,其中考试和机动共2周。三年制高职6学期总教学周数为108周。升段高职4学期总教学周数为72周。

(二)课内教学总学时

除考试、机动及集中进行的校内外综合实践教学之外,校内课程教学(含课内实践教学)学时三年制高职应小于1728学时;升段高职应小于1152学时。

(三)课程学分计算

1.最小学分单位:以0.5学分或1学分为学习量区别的最小单位。

2.理论(含课内实践)、一体化等课程:严格按照16学时(成绩合格)记载1学分,即1学分安排16学时教学,0.5学分安排8学时教学。

3.实践课:集中进行的校内外综合实践教学每周计1学分;毕业学期顶岗实习统一计17学分,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报告)统一计6学分。

(四)毕业学分与各类课程开设学分

三年制高职各专业学生的最低毕业标准为13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学生毕业最低标准为40学分;专业必修课学生毕业最低标准为70学分(其中,专业综合实践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专业选修课学生毕业最低标准为10学分(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结合现有实际情况尽量多开专业选修课)。学生在达到以上三类课程最低毕业标准后,还必须通过公共选修课学分补齐130学分。

升段高职各专业学生的最低毕业标准为9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学生毕业最低标准为24学分;专业必修课学生毕业最低标准为48学分,(其中,专业综合实践学分不得少于12学分);专业选修课学生毕业最低标准为10学分(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结合现有实际情况尽量多开专业选修课)。学生在达到以上三类课程最低毕业标准后,还必须通过公共选修课学分补齐90学分。

三、通识教育课程

(一)公共必修课程及学分

1.思想政治课: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文件精神,三年制高职8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学分,第一学期2学分考查,第二学期2学分考试;《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应有10%左右的实践),4学分,第三、四学期考查各2学分。

升段高职4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应有10%左右的实践),4学分,第一、二学期考查各2学分。

2.公共体育:三年制高职8学分;第一、二、三、四学期,考查,各2学分。升段高职4学分;第一、二学期,考查,各2学分。

3.大学英语:三年制高职8学分,突出听说交流能力。第一学期,考试,4学分;第二学期,考试,4学分。升段高职8学分。第一学期,考试,4学分;第二学期,考试,4学分。

4.计算机基础:三年制高职,第一学期,考试,4学分。

5.高等数学:三年制高职8学分,第一、二学期,考试,各4学分;升段高职8学分,第一、二学期,考试,各4学分。

6大学语文:4学分,三年制高职及升段高职第一学期开设,考试。

7.就业与创业指导:三年制高职第五学期开设,考查,2学分;升段高职第三学期开设,考查,2学分。

8.心理健康教育:2学分,三年制高职第二学期开设,考查。

9.军训与军事理论:2学分,第一学期安排2周,考查。

(二)公共选修课程

为拓展学生素质与能力,彰显个性与特长,提高文化艺术修养等而开设的课程。课程方向集中在健康与安全、文学与艺术、历史与文化等方面,每门课程原则上05-2学分。

四、职业能力课程

(一)加强职业技能训练

1.三年制高职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时比例应达到50%。各类综合专业实践教学周(实训、综合技能强化、课程设计、企业实践、顶岗实习等)应不少于32周,其中第二、三、四、五学期共不少于10周综合专业实践教学,每周安排30学时,计1学分;学生专业综合实践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同时,努力进行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一体化”、“教学做合一”等教学模式,加大课内实践,从总体上保证实践学时比例在50%以上。

2.升段高职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时比例应为50%左右;各类综合专业实践教学周(实训、综合技能强化、课程设计、企业实践、顶岗实习等)应不少于22周,其中第二、三、四学期共不少于6周综合专业实践教学,每周安排30学时,计1学分;学生专业综合实践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同时,努力进行教学改革,积极推进“一体化”、“教学做合一”等教学模式,加大课内实践,从总体上保证实践学时比例达到50%

3.落实双证制,至少取得一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

(二)专业核心课程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原则

专业核心课程的构建应基于“工作过程系统化”的设计思路,应邀请行业专家一起共同进行课程设计,体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原则。

五、奖励学分

学生参加各种职业资格鉴定,参加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参加各类课外科技活动获奖以及发表论文、作品等,经本人申报,相关部门认定,可核计奖励学分。与本专业相关的项目奖励学分计入专业选修课学分,其余项目奖励学分计入公共选修课学分。同一项目计最高分一次。三年制高职核计奖励学分总计不得超过8学分;升段高职核计奖励学分总计不得超过6学分;奖励细则由教务处牵头系部等相关部门制定、发布、认定。

六、毕业标准

(一)三年制高职

对三年制高职学生进行毕业审查时,要求学生操行合格,且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方可获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的总学分达到130学分及以上,其中,公共必修课学分达到40学分及以上;专业必修课达到70学分及以上(其中,专业综合实践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专业选修课达到10学分及以上;公共选修课达到4-8学分及以上。

2.至少取得一种职业资格证书。

(二)升段高职

对升段高职学生进行毕业审查时,要求学生操行合格,且必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方可获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1.取得的总学分达到90学分及以上,其中,公共必修课学分达到24学分及以上;专业必修课达到48学分及以上(其中,专业综合实践学分不得少于12学分);专业选修课达到10学分及以上;公共选修课达到4-8学分及以上。

2.至少取得一种职业资格证书。

七、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写及审定

(一)人才培养方式的编制内容及基本格式见附件1、附件2

各专业应按附件提供的基本格式要求编写,力求文本格式规范统一。

(二)培养方案制定及审定的工作流程

各教学单位应组织专业带头人(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各专业骨干教师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拟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经所在教学单位、教务处、主管教学院长逐级审查。教务处侧重审查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毕业条件等内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审查通过后,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编印,并组织实施。

八、其它

1.学校合作举办的高职专科专业(如联合办学和校企合作办学专业等),根据合作办学协议的内容及需要,与合作方共同完成相应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

2.升段高职专业应结合其中职阶段已开设的课程及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设计,做好中高职课程的衔接。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人培方案编制原则意见(讨论稿).doc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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