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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3-31 15:33:26   点击率:1099
 

河南省教育厅

 

教学〔2015〕179号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大中专院校
 
就业创业研究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中等专业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以促进高校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为中心,坚持服务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高校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用人单位的理念,加强毕业生就业创业理论应用性研究,加快全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内涵式发展,提升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工作水平,打造升级版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2015年我省将继续加强就业创业研究工作力度。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申报工作
  (一)基本原则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重点突出;坚持研以致用、适度超前、有所创新;坚持诚信、公开、公正;坚持遵守知识产权规定,坚持遵守声明与回避规定。
  (二)选题范围和课题类别
  2015年度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列出了五项重点课题,十项一般课题选题领域和范围,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和工作实际,自行设计2015年申报课题。
  课题类别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大类,重点课题要有工作目标要求、工作进度安排及结题鉴定会。我厅将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各单位要对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支持。
  (三)2015年课题申报要求
  1.申报工作由各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2.课题申报者根据年度《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领域进行选题论证,自行确定研究题目,填写《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每项课题需报送《申报表》及《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3,以下简称《论证活页》)各一式3份。
  3.各单位就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立项、结项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一式2份,须用EXCEL格式制作并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
  4.2015年度立项课题《申报表》、《论证活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同时提供材料电子版)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2014年立项课题结项工作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教学〔2014〕762号)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督促2014年已立项课题按时结项。最终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系列论文的,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可适当延长,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
  (一)申请结项条件
  1.已经完成课题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责任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其最终书稿已经正式出版,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已正式发表,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须有实际应用部门的采纳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价值)。
  (二)提交材料要求
  申请结项者需认真填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结项审批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一式3份,经所在单位就业、科研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就业中心。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项形式为论文的课题,需提交论文发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论文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性超过20%将不予结项。
  2.结项形式为著作的课题,需提交著作原件和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
  3.结项形式为研究报告的课题,需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专家鉴定意见原件或采用部门证明原件1份,并提交相似性检测报告,相似性超过20%将不予结项。
  4.除著作、论文原件外,其它复印件、专家鉴定原件、采用部门证明原件要连同《结项审批书》一起装订成册。
  5.课题申报时的《申报表》复印件1份。
  (三)结项材料要求
  1.研究成果不能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要真实,不得有抄袭剽窃现象。
  3.课题实际完成人要与原计划一致。若确实需要人员调整的,须提交课题主持人签字的文字说明。
  (四)材料报送时间
  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各单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会同科研部门认真填报《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2份,须用EXCEL格式制作,并加盖公章后按时上报。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项者须提出延期申请,否则按撤项处理,不予结项。
  三、第八届全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正在从事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含教育行政、教育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内容
  1.论文评选以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为主题。内容要围绕新形势、新常态下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最新理论、最新实践及亟需解决的问题展开,内容可涵盖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关于高校就业创业的精神及政策、中外就业创业教育比较、发达国家就业创业模式借鉴、就业指导内涵建设、职业发展教育学科建设、就业创业基本理论、以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提升、完善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就业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大学生参军入伍、毕业生市场和信息化建设、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研、毕业生就业创业第三方评价、全省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中长期毕业生人才需求预测和发布机制探索等方面。
  2.参评论文必须选题新颖,观点明确,语言凝练,具有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具有时代感。已经发表的论文也可以推荐,但须是2014年以后发表的文章(注明发表的刊物期次及时间),每人限报一篇论文,每篇文章作者不超过三人。
  3.参评论文须经过论文相似性检测工具检测,相似性不超过20%,并附检测结果并加盖学校(单位)科研部门公章,严禁报送抄袭论文。论文获奖后,若与他人发生版权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本人自负;确属抄袭的,取消其获得的奖项,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三)报送要求
  1.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教育优秀论文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详见附件6)。申报者可从“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评审表电子文本,进行填写、打印、装订,文件格式不得改变,纸张一律用A4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2.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就业工作部门或科研部门集体报送,我厅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已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3.推荐单位应将申报材料分类填报论文推荐清单(详见附件7)并加盖公章。所有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6月26日前(若邮寄方式,以邮戳为准)上报,上报材料时一并提交电子版。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评审后,上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相关事宜及要求
  1.省教育厅将抽调相关专家负责课题结项、课题申报、论文评选工作。具体工作由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承办。评选活动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评选比例分别为15%、20%、30%。
  2.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公正评审”的原则成立专家组进行评选。最终审定获奖名单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教育厅发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精心组织。鼓励就业创业工作者积极参与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后勤保障。申报参评人员要深入研究,大胆创新,用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内涵,形成大学生就业创业教育与科研工作的良好氛围,以确保活动取得高质量、高水平的成果。
  联系人:刘筠 刘晓霞
  联系电话:0371—65795552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金水东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办公楼A座1223室)。
  邮箱:hnbys202@163.com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