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文件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1-27 11:18:31   点击率:974
 

 

河南省教育厅

 

教职成〔201557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

 

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单位:

  为深化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现就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一)项目类型

  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四个类别。青年教师项目针对年龄40岁以下(1975年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

  (二)项目内容

  2015年不再设立《立项指南》。课题研究内容重点应以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出发点,结合研究者自身工作实际和特点,针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方法创新、实习实训教学改革、考试考核评价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成人教育、社区教育等方面存在的某一问题或现象开展持续的、深入的贯通式研究,为我省参加下一届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提供资源储备。

  2015年重大项目选题为:

  1.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监测相关研究;

  2.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专业管理与规范等方面的研究。

  (三)项目成果要求

  课题研究应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特色,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提高职业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能够产生明显效果。

  重大项目的研究成果须包括: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和国际标准ISSN刊号)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须至少一篇发表在CSSCI期刊上)。重点项目的研究报告不少于3万字,同时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其他类别项目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所有正式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应标注“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字样(含题名、批准号)。研究成果主要内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结项时予以优先推优。

  二、项目评审

  (一)立项初审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职成教研究机构(以下统称为:申报单位)负责本地区或本单位申请立项项目的初审。各申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论证,将论证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并填写《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专家初审意见表》(见附件3)。凡有在省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结项中获得推优的项目主持人参与论证和初审的立项课题优先立项。

  (二)评审与认定

  省教育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参考各单位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和匿名评审制度。对拟推荐为重大项目的,省教育厅将组织其进行答辩;对拟推荐为重点项目的,在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本年度立项课题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三)经费支持

  省级职业教育经费中设立专项经费支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部分优秀青年教师项目的实施。各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条件和经费支持,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报送数量。重大项目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项。其他项目每个省辖市原则上限报12项(含青年教师项目34个),拟推荐的重点项目数不超过3个;省直管县()原则上限报4项(含青年教师项目12个),拟推荐的重点项目数1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及省级职成教研究机构原则上限报6项(含青年教师项目23个),拟推荐的重点项目12个。曾在省职业教育教改项目结项中获得推优项目的单位申报数量可增加1个;获得推优项目的主持人申报的课题优先立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主持人申报的课题直接立项。

  2.主持人资格。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能负责研究项目的方案设计、调研论证、研究实施、总结评价、实践应用、经费使用等工作;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教师项目的主持人应在40岁以下。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一个立项项目。参加了省教育厅举办的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培训班的申报课题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有意参与职业教育研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研究者,尤其是行业、企业实践者等均可以申报。

  3.参研人员。每个项目参研人员限6人以内(不含主持人)。参研人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两个立项项目。鼓励行业、企业有关人员参与有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4.其他要求。已经列入其他举办单位立项项目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已经承担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而尚未结项者不能申报;立项课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教材、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的研究。

  (二)材料报送

  1.立项评审工作使用“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15317日—324开通,届时可通过省职成教网门户网站(http://www.vae.ha.cn/)访问“系统”,流程如下:

  (1)各申报人员需要使用《河南省职业学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教师编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在线填写《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评审书》A表和B表。

  (2)各申报单位应指定一位“系统管理员”,并填写《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管理员登记表》(见附件4)。该表于2015313日前发邮件至henanzhijiao@126.com邮箱,以免延误发放用户名和密码。逾期未报者,视为不参加此次评审。

  (3)申报单位系统管理人员在规定的名额和时间内,将初审通过的立项课题A表、B表通过“系统”在线上报。

  (4)《河南省职业学校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未录入人员,须首先以实名进行注册然后进行在线上报。

  2.报送纸质材料包括:

  (1)《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A表一份(见附件1)。该表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经有关人员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

  (2)《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专家初审意见表》一份(见附件3)。该意见表需经专家签字,由申报单位盖章后统一报送。

  (3)《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汇总表由申报单位统一在线打印、盖章和报送(务必准确核对表中人员信息)。

  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统一放在纸质档案袋内,将盖章后的《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其中的一份作为封面贴于档案袋的正面。

  3.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省属学校,省级职成教研究机构为单位现场报送。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5325日至327日。

  报送地点: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直综合办公楼D822

  联系人:邵凌霞、王凯联系电话:0371-6969187669691879

  电子邮箱:henanzhijiao@126.com

  附件:1.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A

  2.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请评审书B

  3.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专家初审意见表

  4.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理员登记表

  5.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rar

河南省教育厅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