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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立项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4-11-26 17:08:54   点击率:1104
 

河南省教育

 

 

教社科〔2014972

 

 

河 南 省 教 育 厅

关于下达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

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立项计划的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2014789号),经过评审,共有30项课题立项,现将关于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立项计划(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并督促课题承担者认真完成研究任务。

1、项目应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九次党代会与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等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来展开针对性、前瞻性的研究。鼓励有实际工作部门人员参与的研究和有社会调查、田野调查内容并有数据支撑的研究。力争推出一批具有理论支撑、数据支撑,有重要决策价值、能够回答当前重大发展问题的优秀咨询类研究成果,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决策。

2、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以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首批启动经费4万元,研究期满完成后,由主持人填写《结项审批书》(见附件2),送项目承担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核盖章后,连最终成果报送省教育厅,经组织专家及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审核达到要求者,予以结项,并根据成果完成情况给予2-6万资助,成果特别优秀的再予以奖励。

3、最终成果应达到以下要求:

1)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或者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所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2)需得到实际采用部门(地厅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的采纳证明。

4、研究周期届满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可申请延期1年,一年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按撤销项目处理,不再拨付经费,并予以通报,其首席专家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和承担重大项目。

5、研究成果到期后,由科研管理部门统一将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1套)、结项审批书(15份)和结项汇总表(1份)、研究报告(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我厅社科处进行结项。同时统一将研究报告和结项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heke803@163.com,邮件和研究报告主题:“三重”重大项目+学校+主持人。结项材料电子版可登录“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下载。报送地址:郑州市正光路11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D803房间教育厅社科处。联系人:杨维纳;联系电话:0371-69691987

 

附件:1.201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三重”重大项目(专项)立项计划

2.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审批书

3.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汇总表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