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办职成〔2014〕41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提高我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质量和水平,省教育厅将对201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形式
(一)检查范围:《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教职成〔2014〕323号)文件公布的立项项目。
(二)检查形式:采取项目负责人自查、学校复查与专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自查内容
项目立项开题情况,研究进展情况,实验数据资料收集情况,阶段性成果,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变更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阶段的研究思路和措施安排等。具体内容详见《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报告书,该报告书在项目结项时,与其他结项材料一并上报。
重大项目须举行开题报告会,并应举办中期研究进展报告会。重点项目一般应有开题报告会。
(二)专家抽查内容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应组织专家对本地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督导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询问、查阅材料、集中交流评议等多种形式进行抽查。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中期督导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在2014年10月31日前按要求整理并提交相关材料,报送到学校主管科室。11月10日前,由学校组织复查后,市县属学校报送到市、县教育局。
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复查后,写出复查意见,报送到省教育厅职成教处:henanzhijiao@126.com。
(二)各市、县教育局于2014年10月31日前收齐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项目负责人准备好项目研究过程中的有关材料待查。专家组开展的督导检查在11月份完成。
(三)逾期未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等相关材料的,视为检查不合格。对检查不合格项目将停止或追回拨款,并在结项评审时直接作“撤销项目”处理,该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下一年度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
对2014年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地、学校接到通知后,积极组织,认真准备,及时报送材料。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我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