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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日期:2013-9-10 18:37:32   点击率:1470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试行)

实践教学是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极为重要的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环节的管理,特制定《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

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习、实训、实验、上机、综合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

一、实习

实习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主要教学环节,对于促进理论联系实际,了解专业发展现状,增强实践能力,开阔视野,拓宽知识面,提高学生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实习,可以使学生了解社会,了解专业背景和生产实际,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组织管理知识,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

实习教学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顶岗实习等形式。

(一)实习方式

实习方式可灵活多样,如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校内实习或校外实习,在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学生也可自行联系毕业实习。

1.校外实习:在学院签约挂牌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或其他实习场所完成的实习教学。

2.校内实习:在校内实习(实训)基地或实验室完成的实习教学。

3.集中组织实习: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联系,同意接收学生实习后,学院审核批准,专业班级集中组织到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习。

4.分散实习:鉴于不同专业的特点,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减少依赖性,某些专业毕业实习可以让学生进行“开放式”实习,实习地点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和生活自我管理。即允许学生将实习大纲交送自己联系的实习单位,实习单位在确认有条件实习的前提下,委派一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该学生的指导工作并安排其实习,学生须将接受单位意见返还学院。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和检查考核,必要时,指导教师可前往实习学生较集中的地区进行巡回检查指导。

()实习计划安排,必须在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反映;

()每一次实习,必须具有下述文件:

1.实习实施计划

实习实施计划是实习安排的具体化,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学生分组情况、实习指导教师、组织领导、实习纪律等。每实习一次都要求制定一份实习实施计划,由负责指导实习的教研室拟定,经系主任同意后于本学期开学前两周报教务处。

2.实习大纲

每一种实习均应有实习大纲,其作用与课程标准类似,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的目的任务、实习内容和要求、考核标准、考核办法、成绩评定等(格式与课程标准相同)。实习大纲要相对稳定,可重复使用(指导教师使用,不发给学生)。实习大纲由承担实习任务的专业教研室组织编写,经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打印成文后执行。

3.实习指导书

学生实习均应有实习指导书,实习指导书是实习教学的教材(与理论课的教材相当)。各系根据不同专业编写切合实际需要的实习指导书,发给学生使用,要求相对稳定,不宜频繁更换。实习指导书由承担实习任务的教研室组织编写,经系主任同意后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

4.学生实习手册(顶岗实习手册)

学生实习手册供学生实习在中使用,供教师检查学生实习任务完成情况、评定成绩等。每次实习学生必须有实习手册,手册的格式和要求由承担实习任务的教研室结合专业特点制定,经系主任同意后使用,并报教务处备案。

顶岗实习手册由教务处统一印制,于学期初各系报送顶岗实习实施计划后领取。顶岗实习手册分为学生顶岗实习手册和学生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手册两种,分别由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和指导教师填写。

()实习结束后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教研室应写出实习总结,报系主任审阅。

(五)实习教学环节中所有文档资料由承担实习教学任务的教研室保存,备查。

二、实训(实验、上机)

实训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要求做到:

()任课教师必须按课程标准要求开出所有实训,有特殊情况不开者,需写出报告,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暂停,并确定期限恢复实训。

()任课教师应于上一学期末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订出下一学期实践课教学计划,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同意后,报送改为教务处。

()任课教师和实训技术人员要认真按《课程标准》要求做好实训课的备课工作。学生每做一次实训,必须写出实训报告,承担实训教学任务的教师需认真批阅。

()实训室要有实训室日志,每开出一个实训,由任课教师认真、如实填写,并由实训室管理人员核查。每学期末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要认真检查实训完成情况,教务处定期抽查。

三、综合实训(课程设计)

专业课根据实际情况开设综合实训,单独计算成绩,严格训练学生操作技能和对数据的分析处理技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要求做到:

()任课教师应于上一学期末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制订出下一学期《实践课教学计划表》,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同意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综合实训必须有实训大纲和实训指导书、实训任务书,实训指导书留存于教研室备查。

()实训室要有工作记录,每开出一个实训,要认真记录实训班级、实训名称、指导教师、实训性质及实训时数,每学期末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训室负责人要认真检查实训完成情况,教务处定期抽查。

四、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综合训练项目,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训练有着重大意义。毕业设计要求各专业尽可能在生产实际中搜集资料,研究问题,切合实际选题。

()毕业设计答辩,各系要成立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或小组),由系主任聘请答辩委员会(或小组)成员。

()毕业设计课题名称及毕业答辩的组织计划工作等实施细则按《关于毕业实践(设计、论文)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各实践教学环节凡需修订者,必须由该实践教学环节承担教研室写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执行。实际执行中的重大调整必须经过论证方可修订,并报教务处批准。

()凡不按本规定执行者,按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