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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时间�2019-9-17 20:37:47 访问量:$$访问�$$

 

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院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规范、安全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高教厅[2017]2 号)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分工,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杨六山

副组长:田春燕、邱磊、李显娜、崔成、谷敏

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张楠、陈九月

指导教师:各专业课教师

二、工作职责

1.组长:严格执行学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负责我院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具体工作。组织制定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控制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及日常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

2.副组长:督促实验室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做好安全记录,发现隐患漏洞,及时处理。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材料,进行分类贮存。遵照有关规定使用危险物品,严格审批制度。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分清责任,及时上报处理。

3.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危险物品的化学性质和仪器设备的性能,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指导和教育,严格执行危险物品领用保管制度,确保安全。掌握一般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指导教师:严格要求学生共同遵守实验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认真检查所需仪器和实验材料。实验过程中,込真检查操作情况,发现违章操作的应及时纠正。学生实验完毕,指导学生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理杂物,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交回,专人收管,并认真检查实验所用的电,气,水源关闭情况。一旦发生事故,协助保护现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以免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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